努力让政协委员满意
——安徽省财政厅承办部分重点提案点击
在今年安徽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安徽省政协委员就建设节约型政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支持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提出了760多份提案。按照安徽省政协提案交办会要求,安徽省财政厅承办99件。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安徽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每一件提案都办出亮点、办出特色、办出实效,得到了政协委员们的充分肯定。现摘选7件重点提案办理情况予以刊发。
加快建设节约型政府
【建议点击】2007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从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车、节约话费、节约办公用品、节约会议和公务活动开支、节约办公用房建设装修费用、节约公费开支等八个方面,对建设节约型政府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建设节约型政府的现状,陈成林委员呼吁,建设节约型政府应从培养节能意识、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抓起。
【办理回复】建设节约型政府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关键。近年来,省财政厅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以控制行政成本为突破口,强化支出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一是推行通信工具货币化改革,节约了电话费开支;二是制定《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公务接待“阳光操作”;三是修改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会议人数和天数,有效降低了会议费开支;四是会同省行管局、省监察厅出台《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五是加强因公出国人员用汇审批、核销监管,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超预算标准、超用汇指标;六是积极指导、协助省直机关制定创建节约型机关具体管理办法。今后,省财政将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公务用车社会化、货币化改革;大力推广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节约会议经费支出;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招待费开支的督察力度,倡导公务接待工作餐、自助餐制;推行公务卡支付办法,切实提高行政经费管理透明度;定期分析部门(单位)水电费、办公费等日常消耗性支出以及会议、接待、车辆等公务活动支出的实际执行情况,研究完善预算定额体系;建立健全考核指标,把节能、降耗纳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约束隐性浪费的管理机制,不断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工作迈向深入。
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建议点击】2005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的意见》,选择18个县进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2007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决定全面推开改革工作。围绕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九三学社重点对蒙城县农村综合改革进行了调研,就进一步完善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探索为民服务新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办理回复】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近年来我省农村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三项主体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面总结农村改革30周年的基本经验,了解农民群众需求,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今年4月中旬,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四个调研组,围绕“当前农村改革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新阶段新在哪里,农民渴望什么、农村需要什么、农业怎么发展”、“当前制约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是什么”、“30年来我省农村改革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是什么,如何满足‘三农’深入发展的需求”等问题,深入县、乡、村和农户,广泛调查研究,形成了全面具体的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探索建立包括为农服务工作新机制在内的农村工作新机制,同时,扎实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全面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依法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
【建议点击】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法制建设力度,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新模式势在必行。省民建提出要从更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念、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措施、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管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新模式。
【办理回复】自2005年省政府颁布实施《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以来,省财政厅相继制定了《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核算暂行办法》三个配套文件,为我省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根据上述“1+3”政策,在认真总结11家省直部门非税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四批全面推进105家省直部门非税改革工作,在全省开了好头。随后,省财政厅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通知》,要求市县加快非税改革进度。根据改革总体目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组织政府非税收入清理,界定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搭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技术平台,建立“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非税征管机制,把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提升县域经济金融服务水平
【建议点击】县域经济发展一直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近年来,我省县域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夯实了安徽奋力崛起的基石。李林委员认为,长期以来,由于多方面原因,银行业机构对县域信贷投入不足,一定程度制约了安徽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部门应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办理回复】近年来,省财政积极落实国家对农村信用社保值贴补息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已将中央拨付我省7776万元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各地,免收2004-2006年企业所得税,对2005-2007年度农村信用社上缴的营业税给予等额补助,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2008年,省财政厅把推进全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完成,加大对信用担保机构政策与资金的支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多元化引进资本金,不断增强担保实力;充分发挥省担保集团的龙头作用,带动、提升体系内市、县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和服务能力,努力拓展担保业务,扩大担保规模,满足县域经济不断增长的担保需求。
支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建议点击】我省是一个少数民族散居的大省。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等客观原因,一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村级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还有部分民族群众的生活仍处于贫困状态。苏杭委员从砀山县曹庄镇许庄三个回民自然村的现状出发,以点带面,分析了我省部分少数民族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提出了“贯彻落实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加快我省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建议。
【办理回复】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加大民族工作的支持力度。自2005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450万元,对肥东、五河、颍上、凤台、定远、寿县等县的9个民族乡进行补助,并从2006年起,将此项补助列入省对下的财政体制基数;每年安排45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少数民族村的生产事业发展,2007年补助资金已增加至550万元。随着我省财政状况的不断好转,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教育、交通、水利、文化、卫生等事业建设方面向民族乡、村倾斜,支持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体现党对少数民族的关怀。
努力化解高校债务
【建议点击】“十五”期间,安徽高等教育实现了招生增幅居全国前列、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化教育的两大突破。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许多高校也背上了巨额贷款债务的负担。2008年,我省高校将进入还贷高峰期,面临着巨大还贷压力。周建生委员建议对全省高校进行全面普查审计,尽快确立可行性还贷计划和还贷模式,缓解高校还贷压力。
【办理回复】为保证高等教育的持续稳定发展,缓解高等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省财政一方面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我省高等教育的投入;另一方面,从2000年开始,为我省高校安排了高校建设性贷款贴息资金2.6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校的还贷压力。但由于我省财政投入与高等教育发展需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更因近年我省高校规模扩张过快,各高校举债的方式和贷款数额的不同,所造成债务的还贷方式与还贷的压力大小也不尽相同,这些都不同程度地给各高校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也制约了我省高校的良性发展。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探索解决高校债务问题切实可行的的办法。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逐步解决高校债务问题,推动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建议点击】安徽省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行了城乡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包括特殊教育学生和职业初中的在校学生,享受了这一改革政策。省民盟建议,应积极面对新情况,认真研究新问题;妥善解决教师待遇,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努力化解学校债务,为学校创造良好的生存发展条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和建好长效机制,把城乡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推向深入,使义务教育的天更蓝,使更多的孩子沐浴党的政策阳光。
【办理回复】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07年我省开始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着力解决老百姓最为关心的“上学难、上学贵”问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投入水平较改革前的“一费制”翻了一番,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08年,中央和省里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资金达到25.7亿元,较2007年的19.6亿元净增6.1亿元,农村学校的经费保障能力得到明显增强。针对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待遇偏低的问题,省财政对下的转移支付中专门设有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用于人员经费补助,并对贫困地方给予了重点支持,稳定了教师队伍。随着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省财政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城乡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并把农村教师待遇作为重要因素予以考虑。二是在化解我省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过程中,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等办法,加大对县(区)化债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中央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三是进一步提高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并将学生蒸饭费、停车费、信息技术费、社会实践活动费等费用纳入公用经费范围内。四是研究拟定“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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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