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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7日

 2019年5月17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财政部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1月28日,中央巡视组向财政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从“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1月28日下午,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部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落实杨晓超同志在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央第十巡视组要求。2月19日,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韩正副总理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批示精神。3月22日,部党组会议专题学习2015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深入开展理论学习、谈心谈话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4月19日,部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同志深入剖析思想、查摆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部党组深刻认识到,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是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夺取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迫切需要。财政部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与党中央要求对表对标,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以抓好巡视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在带头强化自身学习、统一思想认识的同时,财政部党组积极抓好动员部署,增强全国财政系统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先后两次召开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分别召开全国财政系统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全国财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视频会,组织财政系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大家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抓好今明两年财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巡视整改“两个方案”“三个清单”。

  一是迅速制定总体方案。2月12日印发了《财政部党组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总体方案》,将巡视整改工作分为动员部署、筹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整改落实、工作小结及后续整改等五个阶段。二是梳理细化分工方案。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了巡视整改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分工方案,明确了各项任务的整改期限,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布置明确三个清单。在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基础上,对每个问题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对每条意见建议提出具体落实举措,形成了巡视整改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共计明确178项具体整改措施。

  (三)坚持真改实改,建立健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党组带头,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部党组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组织开展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加强动员部署,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抓实抓细任务分工,推动形成党组统揽、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刘昆同志专门主持研究制定整改总体方案和审定整改措施,每周调度审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推动解决遇到的问题。其他党组同志按照分工负责尽责,主动认领任务,切实承担整改责任,跟踪督促、着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充分发挥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调整充实了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加强了工作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印发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建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月报等制度,进一步加大了抓好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工作力度。三是建立健全抓整改落实的制度。建立并实行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整改任务销号制度。集中整改阶段,部内相关单位每周报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每项整改任务完成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提请部党组审定销号。驻部纪检监察组积极主动作为,通过列席相关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审阅整改进展报告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进展情况,督促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认真对照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接受巡视期间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全面开展整改,从严从实整改,把问题整改和建议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对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的所有问题和建议,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的整改工作目标。对于时间跨度较长的整改任务,已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具体时间节点,正按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对于已完成整改且需长期坚持的工作,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落实,防止出现反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1.在提高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认识方面。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动员。一是部党组深入开展专题学习研究。分别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部党组会议、部党组专题学习等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脱贫攻坚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完善部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的工作机制。把脱贫攻坚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三是动员学习巡视整改有关要求。通过组织召开全国财政系统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和脱贫攻坚工作视频会、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增强部内各单位、全国财政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2)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统筹推进财政部脱贫攻坚工作。二是优化部内扶贫相关职能设置,充实扶贫干部队伍。三是建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分别称《决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财政部牵头事项落实情况双月调度制度。四是完善内控和党建述职考评制度。将机关各单位党组织抓脱贫攻坚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将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重大部署情况和监督检查发现内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内控考评的重要内容。

  (3)切实强化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认真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抓好整改。二是制定印发《财政部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实化细化了17项财税政策要求和工作举措。抓实抓细工作,梳理形成了《落实三年行动指导意见需制定修订的制度和落实方案清单》。三是将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召开全国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推进财政部及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计划。四是梳理形成《<决定>财政部牵头任务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进一步整改清单》,督促相关司局按要求抓好落实。五是积极履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反馈,虚心听取关于做好财政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部门关切和地方诉求。

  2.在按照中央要求完善财政扶贫政策方面。

  (1)完善政策顶层设计,健全政策供给体系。一是2019年继续多渠道强化扶贫资金投入保障。2019年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0.95亿元,连续四年每年增加200亿元。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资金也加大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二是坚持现行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对部门提出的资金需求认真审核把关。统筹考虑公共财政、地方政府债券、银行贷款等渠道,提前着手研究2020年中央财政扶贫投入的初步方案。三是拟定行业扶贫财政资金清单,研究投入口径和统计监控办法。调整优化部分行业扶贫资金管理。四是进一步落实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明确要求42项扶贫资金,除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实行统一标准的普惠制资金外,都要制定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措施,避免以普惠制代替脱贫攻坚专项安排。五是推动财政扶贫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稳步推进《财政部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落实落地。会同农业农村部、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继续做好产业扶贫、义务教育有保障、困难群众救助、医疗救助、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2)聚焦重点,增强对“三区三州”支持政策的系统性、针对性。一是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增量资金投入力度,并对省级安排资金提出明确要求,避免简单切块到省。二是建立“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了解“三区三州”脱贫攻坚情况,研究推动解决有关问题。三是研究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生态护林员的资金支持力度,同时修改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从制度上明确进一步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3)统筹运用财税政策工具,推动形成大扶贫格局。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内的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二是积极研究针对扶贫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税收支持政策。会同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对企业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准予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对扶贫捐赠给予了更大力度、更加精准的税收支持。三是研究制定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方面的税费支持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四是配合银保监会研究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加强贷款风险防范,规范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提升小额信贷政策的脱贫成效。五是支持各地规范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按照国务院关于2019年基本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的要求,在核定各省新增一般债务规模时,对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所需规模予以优先保障并加大政策培训和解读力度。

  认真对标中央要求,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财政扶贫政策整改,并进一步加强部内统筹衔接和信息共享,既分工、又合作,形成部内“一盘棋”,增强政策合力。同时,加强部门协同,加大地方指导力度,进一步处理好审核把关与支持配合的关系,提高扶贫政策和资金的统筹层次和能力,增强财政扶贫政策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3.在聚焦职能职责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

  (1)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一是联合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和督促各地放权到位,规范推进整合工作。二是在下达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时,明确要求各省分配给试点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得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三是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修订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的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整合试点管理要求,取消“戴帽”下达、对贫困县仍按约束性任务考核、要求地方“专款专用”等限制整合的条款。四是规范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通报工作要求,督促省级按规定向中央相关部门通报整合方案。同时,积极履行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的牵头职责,凝聚支持整合试点合力。五是加强涉农资金源头整合,推动解决扶贫资金多头管理的问题。

  (2)强化培训指导,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将脱贫攻坚政策和业务培训作为重点内容列入《2019年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贫困县和财政部定点扶贫县扶贫干部的培训力度。二是2019年接收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原中央苏区4名干部来财政部挂职,全力支持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是完善及时发布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制度、办法和中央财政各项扶贫资金的分配结果等信息的工作机制。在财政部政务微信“热点专栏”下增加“财政脱贫攻坚”子菜单,拓展公开渠道和效果。组织召开媒体吹风会,介绍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有关政策和成效。四是坚持扶贫标准,及时指导纠偏。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通过举办贫困地区财政干部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班、配合行业部门印发相关指导文件等方式,督促指导地方严格按照现行脱贫标准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避免因提标扩面虚增筹资压力和带来“福利陷阱”“悬崖效应”。五是深入挖掘、宣传和先念等全国财政系统优秀扶贫干部先进事迹,弘扬当代财政干部在脱贫攻坚中表现出来的崇高精神,激励财政干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贡献。

  (二)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在纪检监察机构主动作为、靠前监督方面。

  (1)加强日常监督,认真落实监督职责。一是推动财政部党组压实主体责任。2019年1月以来,驻部纪检监察组先后4次参加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会议,主动加强对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专项监督和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压实财政部党组主体责任。同时,驻部纪检监察组牵头召开财政部脱贫攻坚任务单位座谈会,听取部内15个单位落实《决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任务分工有关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对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和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督促部巡视办把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内部巡视的重点。

  (2)持续完善监督链条,提升监督能力。驻部纪检监察组印发专门文件,对财政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形成完整的监督链条,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以案促改”,注重从典型案例中发现普遍性问题,查找堵塞制度漏洞、监管盲点,及时向财政部党组提出纪检监察工作建议,促进深化标本兼治。同时,驻部纪检监察组就脱贫攻坚政策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深化学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特别是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理解,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和建议,督促做好巡视整改;强化学习党章党纪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3)充实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突出“关键少数”,驻部纪检监察组要求重点盯住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严肃追究责任。同时,积极指导财政部机关纪委落实专项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机关纪委全会研究印发《2019年财政部机关纪检工作要点》,突出强调对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的核查处理。

  2.在实化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责任方面。

  (1)强化监管意识,加快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定期梳理重要信息资料,对于涉及脱贫攻坚工作、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突出典型问题,及时报部党组审阅后转相关司局研究办理,加强对研究办理结果的跟踪督办。二是认真研究拟定制度框架,全面梳理和加快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研究起草了《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

  (2)优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功能,完善监控流程。一是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部署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协调、数据对接、到人到户补助资金发放监控及相关账户信息监控工作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组织部内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地方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明确从数据库、中间件、系统应用等方面进一步提升系统性能。三是优化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绩效管理功能模块,组织开发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查询分析报表,增加扶贫绩效统计报表、扶贫绩效分析图表和绩效大屏展示等内容。四是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减少重复录入。进一步优化完善监控平台与地方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功能。指导地方按照数据对接规范,配合做好数据对接工作。指导督促地方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适应性调整和改造,进一步提升数据对接效率。五是已对平台性能进行优化并完成28个省的版本升级,平台性能有较大改善。六是正研究梳理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流程,起草制订监控工作规程。七是组织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培训,推动系统应用推广。

  (3)完善监管机制,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一是加强与部门的协同监管。如,配合教育部建立中央教育扶贫资金项目定期通报制度。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监管办法。二是进一步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监管作用。做好相关扶贫资金预算申请的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有效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做好本区域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加强预算和绩效执行双监控,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和复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请地方财政部门研究解决,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前持续组织开展财政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完善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强化各地监管局的责任意识,对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开展不及时、不到位的,追究相关监管局的责任。用好各地监管局的监管成果,对其报送的问题及建议及时研究办理,对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推广并转发各地学习借鉴。三是通过完善内控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研究将检查发现内控问题整改情况纳入2019年度内控考评指标体系。

  3.在抓好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抓好整改。梳理形成了《<决定>财政部牵头任务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进一步整改清单》,督促相关司局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对2015年11月以来各类监督、检查、巡视等发现的脱贫攻坚中关于资金管理、财政支持政策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脱贫攻坚领域发现问题整改台账》,要求相关司局逐项对照整改,其中,对财政部是整改主体的,加快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进展;对地方是整改主体的,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三)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工作方面。

  1.在提升对定点扶贫工作的重视程度方面。

  一是把定点扶贫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2019年财政部工作要点时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后续年度将继续坚持,并在年底及时总结回顾定点扶贫工作成果。组织召开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总结2018年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两年帮扶工作。二是党组同志带队深入定点扶贫县开展实地调研。看望慰问基层扶贫干部和贫困群众,督促县委县政府落实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三是签订《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责任书(2019年度)》,就组织领导、调研督导、投入资金、开展培训、消费扶贫等方面的帮扶工作作出承诺。及时组织部内有关单位和驻湖南平江、云南永胜两县工作队梳理形成2019年度责任书承诺帮扶有关数据,部署逐项落实。

  2.在督促定点扶贫县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加强与定点扶贫县的上下联动,督促定点扶贫县及时报送脱贫工作规划计划。发挥好驻平江、永胜两县工作队枢纽作用,建立财政部与两县扶贫工作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二是帮助定点扶贫县开展培训,增强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能力。举办2019年财政扶贫工作培训班,对平江、永胜两县135名扶贫干部进行培训,增强其扶贫工作能力。三是帮助永胜县加大“直过民族”教育扶贫力度。继续在永胜县民族中学开设以傈僳族为主的民族班,对50名傈僳族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同时协调永胜县职高开设4个傈僳族为主的初职班,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帮助平江县协调实施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儿童快乐家园”项目,阻断贫穷的代际传递。推动在平江县举办全国妇联“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农村妇女素质提升培训班,帮助提升贫困妇女的发展能力与技能。四是着力推动劳务输出项目,帮助贫困群众通过自身能力脱贫。积极协调推动某服装厂项目落地永胜,落地后可帮助当地100名移民群众实现就业。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帮助59名贫困群众提升就业能力。积极对接某人力公司,组织7批共70人次贫困群众前往广州、成都务工。五是推进消费扶贫,帮助扩大定点县产品销售。落实2019年制发的《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引导部内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定点帮扶,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浓厚氛围。

  3.在严管厚爱扶贫干部方面。

  一是加强定点扶贫工作队临时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扶贫工作队作用,通过定期向部内相关司局汇报扶贫工作情况,提升沟通效率和协作效果,形成定点扶贫工作合力。二是研究选派部分中央选调生到平江、永胜两县开展基层锻炼,加强对定点扶贫县的人才支持,不断增强定点扶贫工作力量。三是及时提任在脱贫攻坚一线表现突出的优秀扶贫干部,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干部。2018年12月将3名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定点扶贫挂职干部提任为财政部副处长(扶贫),鲜明树立部党组重基层重实绩的用人导向。

  三、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财政部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今后两年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越到最后时刻,越要响鼓重锤,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松劲,转变作风不懈怠。下一步,部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保持“行百里者半九十”的警觉,增强滚石上山、抓铁有痕、一干到底的韧劲,从“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和对人民负责的政治高度,持续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同时,将巡视整改与今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尽锐出战、真抓实干,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和财政脱贫攻坚工作水平,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部党组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紧迫、最现实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同志的领学促学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与脱贫攻坚实践联系起来,与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贯通起来,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整体性、关联性和系统性的认识,努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把学习成果更好运用到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中。把脱贫攻坚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教育引导广大财政党员干部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到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中,坚持目标标准,贯彻精准方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以坚决有力的行动和实实在在的成效向党中央交上满意的答卷。

  (二)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人民不负责。部党组将继续坚持履行好主体责任,党组同志按照分工负责,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跟踪调度、督促指导,严格对照巡视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把好巡视整改的进度关,确保所有巡视整改措施按期整改到位。严把巡视整改的质量关,严格执行巡视整改销号制度,所有巡视整改任务经责任部领导审签、党组审定后才能销号,坚决防止敷衍应付、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的情况发生。建立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将行之有效的整改举措上升为制度性、机制性安排,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贯穿打赢脱贫攻坚战全过程。部党组在坚决抓好自身整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督促和推动财政系统的巡视整改工作。特别是对于巡视反馈需各级财政部门责任共担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推动问题从根源上、制度上得到解决。同时,强化整改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扎实做好今明两年财政扶贫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倒计时,省区市和有关部门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拿出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全面排查、梳理今后两年的工作任务。部党组将把巡视整改与今明两年的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一是进一步抓好脱贫攻坚投入保障。尽快下达2019年各项扶贫资金,统筹研究提出2020年中央财政扶贫投入的总体考虑。聚焦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强化补短板的资金投入。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政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加快修订完善一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提升财政扶贫政策的精准性。进一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提升整合政策的脱贫成效。强化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脱贫攻坚。三是进一步全面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按照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要求,督促各地严格执行现有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好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开公示要求。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完善扶贫资金总台账。进一步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强化与对口行业部门的监管协作,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监管作用,2021年前每年开展财政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各项要求,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事后有评价,强化绩效管理约束和结果应用。四是统筹研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途径。五是切实履行定点扶贫政治责任,进一步发挥好四级财政联动机制作用,强化对定点扶贫县的帮扶。

  (四)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任务能否完成,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部党组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继续推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党组同志带头增强调研意识,结合分管工作和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指导相关职能司局到贫困地区开展调研,选择困难较多和绩效评价考核结果较差地区开展专题调研,解剖麻雀,找准问题,推动改进工作。积极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完善驻部纪检监察组参加财政部脱贫攻坚重要会议等制度规定,支持其开展专项监督。与驻部纪检监察组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结合巡视发现的问题,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发现的财政脱贫攻坚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始终保持有效震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8553322;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横街甲1号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tpgj@mof.gov.cn。

  中共财政部党组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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