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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支持全市教育事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8日

  2017年9月18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17年以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不断强化财政教育投入政策引领保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有力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发展。

  一是支持学前教育多元化发展。2017年,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2,914万元用于支持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减免幼儿保育费、发放生活补助及特困补助等投入资金301万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推动旗市区逐步完善学前幼儿资助工作。

  二是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贯彻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并继续按照年生均235元补助取暖费,共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3,939万元,惠及全市15万名城乡中小学生,进一步改善了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下达农村牧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4,486万元,逐步使呼伦贝尔市中小学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下达上级专项资金5,969万元,重点支持国贫县、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区贫县,优先解决最贫困地区、最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问题。开展国贫县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按照每生每天4元营养餐补助标准下达上级补助及市本级配套资金共计1,320万元。

  三是支持普通高中教育稳步发展。继续实施普通高中“两免”政策,拨付“两免”资金3,118万元,惠及全市31,803名高中生;积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投入资金849万元支持国贫县普通高中配置图书、购置教学仪器等。

  四是支持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两免”政策,下达资金1,837万元,惠及全市13,179名中职学生;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下达中央资金1,800万元,加快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拨付资金1,671万元支持呼伦贝尔市8所中职院校提升基础办学能力及实训基地建设和实训设备购置;发放高职生均奖补资金89万元,引导高职院校优化专业结构,提升办学质量。

  五是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积极落实高校生均拨款政策,市本级安排生均拨款12,290万元,对接自治区财政高校生均定额奖补资金2,73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呼伦贝尔市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改善了高校办学条件;安排高校560万元用于中俄蒙青少年足球馆建设;安排高校奖助学金配套资金177.4万元,促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六是支持民族、民办教育全面发展。投入民族教育专项资金652万元,支持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民族教育质量。投入民办教育专项资金36万元,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教育领域。

  七是支持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2017年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244万元,全市共有14,649名学生受益;发放2017年自治区双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793万元,资助4,605名学生;下达2017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170万元,受益学生共计10,010名;拨付中职国家助学金901万元,10,603名学生受益;投入自治区普通高校资助经费679万元,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学生4,77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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