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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纪实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1日

  2017年9月1日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新闻中心

  河北省是全国水资源最贫乏的省份之一。2016年3月,中央确定河北为水资源费改税改革唯一试点省份,要求河北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一年来,河北省锐意改革,大胆创新,逐步构建起“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改革模式,破除了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认为,河北改革试点成效明显,达到了预期目标,具有可推广性。

  河北金环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药用塑料盖、铝塑组合盖及口服液瓶用组合盖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2016年8月1日,该公司收到了第一张水资源税完税凭证。该公司财务经理高倩告诉记者,企业位于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外且属于严重超采区,一直使用自备井取水,年核定水量为4000立方米,费改税之前年缴纳水费不足1万元。费改税后,每立方米水资源税4元,共需缴纳1.6万元。为此,企业加大节约用水力度,每年节约用水量近1000立方米。

  和该公司一样,从2016年7月1日起,河北省企业用水全部要缴纳水资源税。截至今年7月底,河北省累计入库水资源税18.17亿元,月均入库1.51亿元,是2015年水资源费月均入库额的两倍多。

  水资源税改革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杰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年来,河北省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促改革,破除了源头管控、计量监控、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独具特色的水资源税改革模式,实现了倒逼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的效果,为全国趟出了路子。

  一、实施科学的税收政策

  河北省是全国水资源最贫乏的省份之一,近几年亩均水资源量为220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为307立方米,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左右,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500立方米的极度缺水标准。同时,河北省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均占全国1/3,是超采最为严重的地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如何避免由此引发的一系列民生、生态和地质灾害成了当务之急。2016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确定河北为水资源费改税改革唯一试点省份,要求河北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随后,一场致力于调节用水结构的水资源税改革大潮涌动燕赵大地。水资源税改革涉及多方利益的重新调整,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如何设定科学的税政政策成了首要问题。

  河北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王晓轩介绍,经过多部门3个多月的连续奋战,《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出台,并在此基础上,围绕基础管理、征收管理等制定15个配套文件,形成了“1+15”的制度体系,明确了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措施,规范了纳税人取用水量核定,建立了试点应急工作机制。

  “在具体征收上,我们将原来收取的水资源费降为零,改征水资源税,实行差别税额标准。地下水税额高于地表水,超采区高于非超采区,管网覆盖内高于管网覆盖外,对特种行业从高制定税额标准,对超限额农业生产用水从低制定税额标准。严重超采区工商业取用水单位的税额标准最高为6元/立方米,是原水资源费的3倍。而企业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则基本维持原有的负担水平。”河北省地税局税一处处长高会民介绍。

  不征和免征水资源税的范围也基本与水资源费优惠范围一致。其中,对于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再生水等来源的环保水免征水资源税。同时,根据区域、行业的不同,设定用水计划总量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对超计划用水,严格按照水资源税额标准的2至3倍征收。由于地下水与地表水的税负差达到4倍,规模以上企业主动调整用水结构降低成本。同时,费改税改革调高了高耗水企业和特种行业的税额标准,倒逼企业采取节水措施,政策导向作用更加明显。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是国家“一五”计划156项重点工程之一,目前担负着石家庄市35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的任务,占全市集中供热面积的22%。公司现有深井24眼,为生产唯一水源。全年用水量为1700万立方米,全部为生产用水。公司总经理张建伟告诉记者,公司2015年用水1250万吨,缴纳水费1997万元。2016年用水1467万吨,缴纳水资源税4379万元,同比增加2382万元。主要原因是费改税后,水价同比升高2—3倍;另外,为了降低烟尘排放,公司增加了湿法除尘装置,造成用水量同比增加,多缴水费347万元。张建伟说,为了应对水资源税上涨带来的压力,公司以“管理节水、结构性节水、技术进步节水”为三大主线,初步形成了组织发动、宣传带动、工作推动、员工互动的节水节能立体氛围。比如,实施系统改造,有效回收排汽,仅改造一个项目年节水约达16万吨;完成东厂空压机系统冷却水改造,年节水约80万吨;优化运行方式,缩短了再生冲洗时间,比同期累计降低0.15%自用水量。

  从该公司的改变可以看出,水资源税开征以来,企业节水意识普遍增强,实现了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转变。一项对526家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有329家企业已调整或有意向调整用水结构、减少地下水使用,占比达62.55%。

   二、构建规范的征管模式

  有了科学的税收制度,如何建立规范的征管模式,在保证应征尽征的同时方便纳税人缴税,也是政策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一年来,河北逐步构建起“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改革模式,破除了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河北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召开20余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定改革方案,提供政策依据;省地税局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环境;省水利厅科学核定水量,提供信息支撑;各级发改、住建等部门,积极配合,有序推进。

  “水资源税开征以来,全县各企业纷纷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中水回收利用、主动封闭自备井。截至目前,全县已封存自备井56眼。”元氏县副县长梁胜军说。去年以来,元氏县先后投资260余万元,利用国内先进的传感器技术、实时数据传输技术,实现了水务局监控中心与监测点的实时数据传输与监控。目前,全县82户办理取用水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全部安装了远程监控水表,共计113块,为水资源税征收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为解决纳税人信息不同步等问题,元氏县研发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设置水利端、企业端、税务端3个端口,实现了水利部门远程实时动态监控水量信息、企业实时核实取用水量、税务征税信息共享和提醒企业申报纳税的有机统一。该系统于今年5月1日已正式上线运行。“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将取用水量的核定从传统的书面化变为电子化,简化了纳税人取用水量核定的流程,精确了取用水量的核定,杜绝了取用水量核定争议,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纳税申报。”元氏县地税局局长卢伟表示。截至目前,全县水资源税纳税人网上申报率达99%,累计征收水资源税492万元,累计节水30余万立方米。7月27日,石家庄市政府召开水资源税远程监控推广会,元氏县介绍了水资源税征管工作经验。市政府要求尽快推广元氏县的做法,在全市实现水资源税的远程监控。

  河北省水利厅税改办常务副主任王英虎介绍,省水利厅会同地税部门对全省取用水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确认纳税人取用水信息,做到“不漏户、不漏项,移交一户、核查一户”,共向地税部门移交了1.6万户非农取用水户信息,确保了费税转换无缝对接、平稳过渡。同时,河北省水利厅组织研发了“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8月1日全面升级的系统二期正式上线运行。同元氏县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一样,该系统通过设置水利端、税务端、企业端和短信催缴等功能,也实现了水利部门远程实时动态水量监控与核定、企业取用水量确认、税务部门征税信息共享和税款催收的有机统一,确保涉税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系统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该省累计核定取用水量20.8亿立方米,为水资源税征收提供了准确依据。与此同时,河北省水利部门在征税大厅与地税部门联合办公,开辟了水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绿色通道,以最便捷的方式完成水量核定和纳税申报。

  “有了纳税绿色通道,现在缴纳水资源税非常方便,我只花几分钟就办完了。”高倩说。

  “通过创新联合征管模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等措施,我们将符合条件的取用水户纳入征税范围,政策上实现全覆盖,征管流程上实现无死角,有效遏制了水资源费漏征、少征、拖欠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堵塞了征管漏洞。”李杰刚说。

  截至7月底,河北全省共有水资源税纳税人1.6万户,比首个征期的7600户增加1倍,按实际取水量计量征收纳税人达到总数的95%。

  三、建立完善的配套机制

  河北省先行先试水资源税改革,改革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为确保改革的深入推进,全面跟踪改革进程,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建立全程监控纠偏机制、完善配套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邯郸市自来水公司现有岳城水库、南水北调引江水地表水源和峰峰羊角铺地下水源3处水源地,有900多公里输配水管线,设计日供水能力为47万立方米,供水面积120多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130万人。近年来,该公司年均供水量在8000万立方米左右,最高日供水量27万立方米。截至2017年6月,公司已累计上缴水资源税3034万元,比费改税前多缴500余万元。总经理高春华告诉记者,此次水资源税改革,将征收方式由原来的水资源费直接向终端用户收取,变成了从取水口按取水量直接向供水企业征收。原先的水资源费收取跟供水损耗没有关系,而改革后供水企业就要承担输配水过程中高于标准的损耗。“为了消化增加的成本,公司一方面调整用水结构,减少了50%的地下水开采量,另一方面,改造管网降低漏损率,通过节电等手段降低综合成本。”目前,邯郸市自来水公司科学合理调度水源,减少地下水用量,积极加大地表水特别是南水北调引江水的使用量,引江水的取水量已达到每日18万立方米,约占全市总供水量的70%以上。

  鼓励使用引江水是改革的配套政策之一。河北省明确,依法注销地下水取水许可证,办理地表水取水许可证,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引足用好国家分配的外调水指标,减少地下水开采。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2014年12月建成通水,河北省规划分水量30.4亿立方米。截至2016年10月,全省累计使用南水北调水量4.2亿立方米,仅占分水量的13.8%。水资源税改革后,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109座城镇公共供水厂由使用地下水切换为引江水,占应切换水厂的85.2%,一些大型工业园区也正在铺设管网,力争年底前新增5800万立方米引江水直供水量。

  同时,河北省还建立水价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一次听证、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考虑物价上涨指数、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水价调整方案,确定调价总水平、调价周期和分年度调价水平。由于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原水资源费执行标准、实际缴纳不到位,改革后企业名义税负虽没有增加,但实际税负普遍增加。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该省建立调整期水价补偿机制,所需补偿资金通过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筹集,目前全省1/3的市、县已出台水价补贴办法。在着眼源头管控的同时,河北省还全面加强取水许可、水量核定等方面的水资源管理,并组织开展多项专项行动,夯实改革基础。截至目前,全省累计补发取水许可证4300余套,关停自备井935眼,实现在线自动监测地下水取水口4655个、地表水取水口61个。

  一系列管控措施的实施,从源头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取水、用水监管难题,促进了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其优化用水结构、抑制地下水超采的作用也逐步显现。从水资源费到水资源税,增加的是节水意识,减少的是不合理用水,改变的是取用水的习惯和方式。“破天一声挥大斧”,河北水资源税改革为全国趟出了路子。

  今年,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情况进行了评估,报告认为: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进展顺利平稳,成效明显,达到了试点预期目标,具有可推广性,为下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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