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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财政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2日

 2016年8月22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财政部近日出台《关于完善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财政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财政部表示,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大力推进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财政干部的学法自觉性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深化财税改革管理、履行财政职能作用的需要相比,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对学法用法重视不够、学法用法制度尚不健全,有的财政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

  财政部强调,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大力推动财政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厉行法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贡献。

  意见明确,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宪法,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深入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意见提出,进一步健全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包括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坚持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履职,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等。意见明确,定期组织开展财政干部法律考试,健全完善财政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制度,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把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财政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财政干部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财政部门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试指标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财政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指导。 (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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