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专员办:认真贯彻落实财预〔2016〕38号文件精神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5日
2016年7月25日 来源:河南专员办
近期,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财预〔2016〕38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增强了专员办转型的高度、宽度和深度,鼓舞了士气,提振了信心。河南专员办迅速贯彻落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转型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一、完善制度,梳理业务
一是主动思考,研究制定落实《意见》的细化方案和操作规程。贯彻落实杭州座谈会精神,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意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阶段任务、责任处室、责任人员等,形成我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实施细则。对原制定的《河南专员办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操作规程》、《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审核模板》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审核模板》进行了修订,研究制定了《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审核模板》。
二是主动站位,对专员办现有监管事项进行梳理。我办按照财政部要求,站在专员办转型的高度,主动思考、主动研究,深入总结转型以来取得的经验,对专员办现有监管事项和授权文件进行了梳理,结合财政预算监管实践,向财政部提出各监管事项加强、保留、修改、取消的意见建议。
二、强化沟通,建立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同财政部司局的联系,领会工作意图。围绕《意见》实现“两个联动”的目标,主动接受财政部有关司局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主动加强沟通和联系,做到重要工作有请示、有汇报,领会相关工作的真实意图,明确要求,有的放矢。
二是进一步加强同地方财政部门、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联系,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建立联席会议、联合监管和联合调研制度,形成日常监管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文件资料抄送、信息沟通、情况通报、信息系统联网、台账信息核对、人员互动、联合联动工作、函询、约谈、通知整改、联合督促整改等形式,创新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成效。
三、加强管理,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内部管理,探索新型管理方式。建立河南专员办《内部巡查制度》、《内控检查制度》、《业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积极探索专员办内部巡查、内控检查和业务工作考核评价,取得良好成效,得到财政部领导和有关司局肯定。
二是重视台账填报,夯实管理基础。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台账的填报工作,并结合实际,建立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台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台账、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台账、中央预算收入和非税收入台账等辅助子台账,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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