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员办:用责任清单勾画党建工作新蓝图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8日
2016年3月8日 来源:广东专员办
近日,广东专员办根据党内有关法规制度规定,结合财政部机关党委和广东省直机关工委的布置要求,梳理编印并实施《广东专员办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办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支部的工作责任,致力形成齐抓共管、同心同向的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我办落到实处。
一是消除认识偏差,强调主业主责。为了彻底消除“重业务轻党务”的片面认识,《责任清单》首先从思想认识层面上明确并强调了党建工作各个主体的主业主责,树立了从严务实、担当抓紧的党建工作导向。如《责任清单》要求办党组书记“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持主业主抓,自觉做从严治党书记;强化履行本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牢固树立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营造从严管党治党的浓厚氛围”,要求办机关党委书记“切实加强机关党建直接责任人意识”,还要求办内各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具体责任人职责”等,都充分体现了《责任清单》把抓党建作为全办各级党组织首要之责、根本之责的核心要求。
二是系统梳理归类,提供行动指南。在实践层面,各党建工作主体虽然都能够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但对具体抓手、该干什么还比较模糊、不甚明了。比如,有的想服务中心却干不到点子上,想建设队伍却仅满足于蹦蹦跳跳、搞些文体活动。对此,《责任清单》系统梳理归类了党章、《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目前众多党建制度文件中的党建责任,用表格化的界面列示了责任主体、责任项目、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以全面、细化、体系化的形式对不同责任主体的工作清单进行清晰区分,建立责任体系,将责任细化到人。这样,相关责任人只需一册在手,即可告别以往凭感觉推进党建工作的粗放态势,随时对照党建“行动指南”,实现精细化履职履责,有效保证了机关党建各项任务的逐一落实。
三是责任逐级覆盖,压力层层传导。《责任清单》对全办党建责任主体按照“三级两类八岗”进行设定:“三级”是指办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支部三个层级;“两类”是按组织和个人两类主体的责任分别编制;“八岗”是将责任主体确定为办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等八个岗位。通过对责任主体的细分,《责任清单》既纵向凸显了党建工作层级,又横向结合了组织和个人的分类序列。在纵向层级上,明确了办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各自的责任性质,即办党组担负主体责任、机关党委担负直接责任、党支部担负具体责任,三级分责保证了级级有责、层层传压,使层级之间形成紧密联动。同时,“两类”划分则强化了横向协调,促使同层级的组织和个人责任共担、形成合力。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责任无缝对接。《责任清单》处处体现问题导向,以最基本、最重要的责任为纲,突出“八岗”各类责任主体的履责重点,力求岗位责任明确、上下责任衔接,以点带面、整体覆盖。《责任清单》针对8个责任主体在全办机关党建工作中承担的不同责任,分别明确了相应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总的来看,“八岗”责任项目34项,基本内容90项,具体要求21项。具体而言,办党组在抓机关党建工作中,重点履行指导、管理、用人和保障责任,14项基本内容、3项具体要求;办党组书记作为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中,既要抓好党组4项责任的落实,又要履行引领、统筹、示范和支持责任,12项基本内容、4项具体要求;办党组成员要履行促进、落实、分管和带头责任,8项基本内容,2项具体要求;机关党委是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中枢环节,要履行教育、协助、推进、监督和支持责任,13项基本内容、4项具体要求;机关纪委要履行协助、监督、执纪和考核责任,6项基本内容;机关党委书记要履行谋划、实施、督导和述评责任,12项基本内容、2项具体要求;党支部要履行教育、服务、管理和监督责任,14项基本内容、3项具体要求;党支部书记要履行执行、带动、日常和监督责任,11项基本内容、3项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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