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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专员办构建涉农金融奖补资金监管机制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24日

2011年6月24日 来源:江苏专员办

  近年来,为保障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两项奖补资金政策有效落实,江苏专员办着重从四个方面统筹规范监管工作,积极构建财政涉农金融奖补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对改善全省支农信贷政策、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和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健全审核制度,突出规范性。为规范审核行为,提高审核效率,江苏专员办按照中央财政对奖补资金的政策导向及管理办法,充分结合全省实际情况,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报财政部核准,制定并实施了《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审核及监管暂行办法》和《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审核及监管暂行办法》,重点对审核内容、审核方法、现场核查、日常监管等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审核工作规范有序。

  二、创新审核方式,突出科学性。针对奖补资金审核工作时间紧、户数多、金额大的实际情况,江苏专员办重点采取书面申请资料审核与事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基本方式,既对申请奖补资金的金融机构逐户进行审核,确保审核对象全覆盖,着力降低审核风险;又选取市县财政部门及当地金融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及时查处纠正滞拨、多报奖补资金及虚假配套等违规行为,整体提升申报、审核、拨付财政奖补资金的严肃性。

  三、把握审核重点,突出针对性。审核中,江苏专员办综合运用审阅、复核和分析等方法,重点审核对核定奖补资金起关键作用的关键数据和关键指标,确保审核意见客观公正。在对涉及金融统计的有关数据审核过程中,充分利用当地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与监管成果,确保审核数据来源可靠和审核资料的真实性,提高审核工作质量。

  四、落实审核成果,突出实效性。工作中,江苏专员办及时把奖补资金纳入金融日常监管范围,适时对奖补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地方财政部门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配套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查处纠正,确保农村金融机构及时足额地享受奖补政策,促进财政涉农金融奖补政策的激励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三农”,更多的金融机构服务“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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