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员办抓实“点线面”确保两个安全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27日
2011年5月27日 来源:广东专员办
今年以来,广东专员办坚持将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融入到监督业务工作中,按照抓实“点”、“线”、“面”的思路,全面构建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点”——关键岗位重点监控机制。一是人手一本《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依照《专员办工作运行规程》的规定,结合权力“梳理”工作,明确各处室职责、岗位职责及各项工作的流程图,尤其是关键环节、重点程序。二是审核审批“五把关”。所有审核审批事项都要求由经办人员、副处长、处长、分管办领导、办一把手逐级进行把关,层层制约、互相监督。三是AB角负责。A角是主岗,B角是辅岗,将审核审批事项公开化、透明化,较好地杜绝了“自留地”问题。四是规范签报程序。凡新的审核审批项目,在具体办理前必须先签报,经办人员将自己的意见书面形式上报,层级把关、集体决定,有效防止个人裁量权的误用。
“线”——专项检查过程制约机制。一是专项检查“三分离”。在专项检查中严格落实检查、复核、处理三分离的要求,注意在人员安排、处室分工上强调“物理”隔离和环节牵制。二是构建廉政督察链条。检查前,办党组对检查组廉洁自律、依法监督进行统一布置和要求,并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使检查组长既管检查、又管廉政,落实好一岗双责;检查中,与被检查单位就检查干部廉政情况保持经常沟通和联系,将可能存在的影响廉政的苗头及时清除;检查后,安排廉政专题回访,对检查组工作期间廉政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形成环环相扣的廉政督察链条。三是实行专项检查“七个有”、“三个会”。“七个有”指查前有调查、进点有培训、检查有指南、动态有报告、处理有会议、结果有文件、结束有总结,以严格的程序规定来防止和消除检查过程中外界不利因素的干扰;“三个会”指专项检查业务碰头会、廉政沟通会、检查组临时支部会,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上的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面”——监督执法安全防范机制。一是开展内部监审。专门成立内部监审委员会,负责对全办财政专项检查的合法、合规性复核,对各处室日常业务规范运行的督查,以及对内部财务管理、内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查找、防控廉政风险点。二是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各处室安排一名兼职纪检监察员,负责督促、检查和报告干部职工廉洁自律、依法监督方面的异动和风险,及早发现、及早提醒。三是聘请法律顾问。请专业律师作为全办依法监督、秉公执法的顾问,适时进行合法合规性把关,既有利于廉政风险点的发现和防控,又可有效提升全办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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