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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廉政准则》 筑牢思想防线
——财政部举行反腐倡廉建设主题报告会

发布日期:2010年09月08日

  2010年9月8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9月7日,财政部举行反腐倡廉建设主题报告会。财政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刘建华作了题为《学习廉政准则,努力做到“六个不可”,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自觉性》的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会由财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廖晓军主持。

  刘建华在报告中结合其多年的实践探索与理论思考,通过大量典型的反腐案例,从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结合长期工作中的感悟与心得,要求党员干部努力做到“六个不可”:信念不可动摇、权力不可滥用、监督不可拒绝、亲属不可纵容、交友不可随意、心理不可失衡。并在此基础上强调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自我约束能力,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规律性,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一定有能力解决腐败问题,要对反腐败斗争的前途充满信心。报告会使与会同志提高了对《廉政准则》科学内涵的认识,加深了对《廉政准则》规定的“八个禁止”、“五十二个不准”的理解,必将对财政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廖晓军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首先要切实加强《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部党组对学习贯彻《廉政准则》高度重视,就财政部门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目前,党组中心组已组织了两次集中学习,前一阶段各单位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了《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下一步,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对《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其次,要切实解决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研究建立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改进和加强财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考核、测评工作,结合财政实际,研究建立财政干部廉政行为规范,并把组织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干部述职述廉和巡视工作重要内容。第三,要切实加大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通过各种有力措施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使《廉政准则》的要求切实成为一条“高压线”。

  财政部机关全体党员、在京直属单位和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了此次辅导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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