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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下拨2009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
免学费补助资金24亿元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为保证2009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顺利实施,近日中央财政下拨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24亿元,专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免学费补助和三年级顶岗实习困难专业补助。 

  经国务院批准,12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专业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为做好此项工作,财政部对各级财政部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免学费实施方案。二是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应分担的资金,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各级财政的具体分担办法,完善省对困难市(县、区)的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免学费补助资金落实到位。三是要加强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按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资金规范有效的使用。四是要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价格、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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