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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抓落实 件件有着落
——2021年财政部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综述

2022年3月3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我对财政部的书面答复感到非常满意。”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晏家坝村党总支书记查玉春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我提交建议后,财政部非常重视,工作人员多次与我进行电话交流,还到绵阳实地调研。”

  2021年,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工作要求,财政部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认真研究吸纳建议,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全年共承办建议提案3622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2021年,财政部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努力将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具体政策和工作举措,推动解决了一批代表委员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细

  提起这份第4482号建议,查玉春记忆犹新。

  她在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体系、垃圾中转站运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等进行调研时发现,上述工作的各项配套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特别是“政府补贴+群众自筹+业主支持+爱心捐赠”模式,有效解决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同时,农村环境整治还存在经费缺口较大、配套设施建设缓慢、综合执法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

  对此,查玉春建议,国家财政加大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支持,更好助推乡村振兴。

  2021年7月,查玉春收到了财政部对这份第4482号建议的答复,复文也在财政部官网公开。答复中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属于地方财政事权,为引导地方做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中央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引导。自2008年起,中央财政设立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四川省该项资金13.26亿元,预算额度居全国前列,还安排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多项补助资金。

  2021年,中央安排四川省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12.3亿元。同时,专门出台文件,明确对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16项中央资金,以及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可由脱贫县自主整合,用于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内的相关领域。

  复文称,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加大对各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多渠道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些意见建议被吸纳并转化为财政政策。

  ——参考赵剡水、叶露中、王一莉等代表委员意见,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补贴范围扩大到15个大类44个小类172个品目机具种类,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一步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参考陆弟敏、雷温芳、郭永红等代表委员意见,在牵头制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等重大政策文件过程中,突出整合资金安排使用重点,优化对脱贫县资金倾斜支持的要求,并对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

  ——参考赵应云、郑之杰、严琦等代表委员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明确在过渡期内继续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等。

  持续优化减税降费政策

  减税降费政策是代表委员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之一。

  在办理《关于研究出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提案》重点提案时,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欧文汉专程带队赴陕西省西安市开展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结合代表委员建议,听取陕西省财政厅、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以及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物资再生利用行业协会、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促进会等有关负责人意见,在此基础上,财政部研究出台了《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对于每件建议提案都做到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

  ——参考史浩飞、孙桂泉、黄敏利等代表委员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政策倾斜和税收优惠力度,不断释放减税降费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会同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规定企业可自行选择按半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参考许富华、孙昌隆、石磊等代表委员意见,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此外,取消港口建设费、普通护照加注收费,降低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继续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政策等,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参考岳喜环、朱立锋、蓝逢辉等代表委员意见,联合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2021年,财政部继续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入力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

  2021年全国两会上,青海代表团提交了《关于持续加大三江源地区国家投入的建议》。其中提到,近年来,青海省生态治理区林草植被明显恢复,水源涵养功能显著增强。但是,三江源地区生态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存在资金投入总量少、基础设施薄弱、民生水平不高的问题。“鉴于三江源地区的极端特殊性和重要性,建议在政策安排上给予最大支持。一是加强政策差别化支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二是持续给予重点工程资金支持。”

  对于这份第4785号建议,财政部给予了详细答复。

  ——关于加强政策差别化支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青海省林业草原转移支付32亿元。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青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6.18亿元,同比增长18%;2021年,中央财政已下达青海省均衡性转移支付493.33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63.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17.4%;“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1.06亿元,支持青海省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有效改善了青海省自然生态质量。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青海省做好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保护。

  ——关于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水利投资54.95亿元,支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国庆水库、萨呼腾水库、拉西瓦灌溉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安排水利发展资金14.82亿元,支持青海省实施防汛抗旱提升工程,开展小型水库建设、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等水利建设工作。在资金分配上,对包括青海省42个脱贫县和7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在内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同时,为支持青海省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补贴超过11亿元,基础电信企业投资超过25亿元。此外,2021年,安排青海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21亿元等。

  青海代表团联络人曹亚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财政部答复件及时转给了省人大负责人,领导对答复内容很满意。”

  建议提案中的一条条措施,已经转化为惠民生的具体政策。

  ——参考邹瑾、庹庆明、毛珍芳等代表委员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报请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参考查玉春、来鹤、梁映华等代表委员意见,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资金延期实施至2025年,并规定了大气污染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范围,突出投入重点,进一步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参考李彦宏、武义青、多杰热旦等代表委员意见,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增加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等,资金分配向污染防治工作绩效突出地区倾斜。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2021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财政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持续改善社会民生。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公立医院全力以赴加强医疗救治,发挥了疫情防控主力军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弱项。比如,医防协同机制不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共享难、发热门诊建设不规范等,制约了公立医院在疫情防控早期及时监测预警和预防处置。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王水平在去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的建议》。其中提出,完善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公立医院承担投入责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等。

  记者在这份10146号建议的相关答复函上看到:

  2011—2019年,我国公立医院财政直接补助收入从1053亿元增长到3126亿元,年均增长14.6%,比同期全国财政支出增速高出4.3个百分点。同时,公立医院来自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从2986亿元增长到11829亿元,年均增长18.8%。两项合计,公立医院政府投入从4039亿元增长到14955亿元,占公立医院总收入的比重从36.7%提高到48.1%。

  2010—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超过780亿元,支持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巩固破除以药补医、以耗材补医成果,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79元,中央财政已下达相关补助资金654亿元,其中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20.7亿元。

  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大卫生健康投入力度,支持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参考赵冬苓、卓长立、陈霞等代表委员意见,在贯彻落实中央“三孩”政策过程中,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税收专项扣除予以重点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

  ——参考温菲、叶露中、贾红涛等代表委员意见,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33.45亿元,较上年增长16.8%,为近2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8万亿元,以更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在13个粮食主产省份进一步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大幅提高保障水平。

  ——参考李孝轩、杨善竑、董文琴等代表委员意见,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567.6亿元,用于支持地方落实包括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在内的多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此外,会同人社部指导地方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超过1000亿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对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资金支持。

  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

  2021年,财政部还聚焦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落实各项惠企稳企政策,持续加大对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工程攻关的支持力度,全力维护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参考欧其、林印孙、马永生等代表委员意见,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增加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投入,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等;将运输设备、化学纤维、医药等制造业纳入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出台“十四五”时期及未来10年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农业发展、能源资源、社会事业、区域发展6大领域以及10多项进口税收政策和政策管理办法。安排奖补资金分批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速扩大再担保和股权投资业务规模引导地方将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降低至1.5%以下。

  ——参考冷友斌、陈智思等代表委员意见,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大对相关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特别是支持中国医学科学院实施医学与健康科技创新工程,支持单位自主开展包括疫苗研发在内的科技创新。采用“先实施、后拨款”的资助模式,由企业等创新主体先行投入并开展各类科技活动,通过验收后再给予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疫苗研制等。

  用心用情与代表委员沟通,在交流中深化理解、凝聚共识。

  2021年,财政部累计开展座谈59场,与604名代表委员进行了沟通,收集办理意见建议1037条,答复满意率达100%。同时,还通过“请进来”召开会议,“走出去”登门拜访,听取意见建议。

  财政部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建议提案办理中,部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加强沟通交流、强化督办考核、提高办理质量,做到办理任务、办理责任落到处室、岗位、人头,形成层层抓落实、件件有着落的办理格局,确保“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记者 李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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