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头并进”促支出
——北京市财政强化预算支出进度管理纪实
2014年8月19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近年来,政府部门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饱受质疑,预算支出进度问题也由此备受关注。北京市财政从预算执行和结余资金管理等方面,多措并举,强化预算支出进度管理,取得较好成效,获得各方称赞。
“支出排名让人不敢松口气!”
“我刚参加完分管社会建设部门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召集的有关预算支出进度的专题会议,感触很深。”北京市财政局党政群团处副处长侯雪梅对记者说。
今年6月份,北京市政府提出要求:财政部门要将部门支出进度形成专报,报各位副市长,以便在市领导层面统一协调、研究和调度。
“这次会议就是我们向市领导报送专报后,由副秘书长召开的专门研究如何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情况的会议。”侯雪梅说,会议开始后,市财政局的同志先介绍1-6月份预算支出情况,排名靠后的单位的负责人要说明支出落后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排在倒数第一名的某单位负责人,不等点名,自己主动发言,说明情况。随后,其他几家排名相对靠后的单位也纷纷发言。
会议一结束,一家单位的负责人就找到侯雪梅说,支出排名这一招,让人可真不敢松口气。原来,这个单位在5月份的排名中,在14个社会建设部门排在倒数第三位,经党政群团处与该单位沟通、逐个分析项目情况,单位积极改进,该单位6月份的排名上升到第五位。
“在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上,我们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了‘正向激励’和‘逆向激励’等措施,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不让资金沉淀在单位。”侯雪梅说。
所谓“正向激励”,就是对新增的一般性项目,要求单位原则上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来解决新增支出。要逐步强化预算单位用存量、挖潜力的意识,而不是一有事情就找财政要钱。
对于跨年度的项目,该处和分管局领导以及预算处汇报、沟通后,采取分年度安排资金的方式,即先将第一年所需的资金在预算里安排,以后年度所需资金逐年安排。
“这样,既保障了单位的项目资金需求,又不会让资金沉淀在单位,且可以统筹用于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以及民生领域,确实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可谓一举多得。”侯雪梅说,“这就是通过优化结构挖潜而产生的一种正能量。”
“逆向激励”就是将预算处反馈给该处的预算支出进度排名表格进行重新排名,将预算支出进度最慢的单位排在第一名,印发至分管单位,并进一步明确,今年的预算支出进度和明年的预算安排控制数挂钩。
侯雪梅告诉记者,安排2015年预算时,该处拟将单位连续多年有结余的一般性项目进行压缩,优化支出结构,用于涉及民生、首都综治、信息安全建设等重点领域。
同步推进:强化当年预算执行和盘活存量资金
近年来特别是在今年,北京市财政局花大力气在建立和健全“强化当年预算执行与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同步推进”的预算支出管理长效机制上下工夫。
“早批复早执行。在强化预算执行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上,我们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大力提高年初预算批复率。”北京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王华说。
王华告诉记者,大额专项资金由于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不统一等问题,以前的年初预算批复率都较低,2012年虽然出台了专门的管理办法,规范了设立、审批、退出等方面,但这块资金年初预算批复的情况并没有好转,经常出现资金等项目和项目执行期间追加预算的情况。
针对这一顽疾,北京市财政局在2013年出台的大额专项资金整改措施中作出硬性要求:大额专项资金在2014年的年初预算批复率要达到50%。
“从今年的情况来看,这块资金的年初预算批复率达到了这个目标。”王华笑着告诉记者。
不仅是大额专项资金,其他的资金年初预算批复率也得到大幅度提高。北京市财政局提供的数据表明:据初步统计,今年北京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年初预算批复1418.62亿元,批复率72.9%,比2013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
为增强预算编报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北京市财政局出台政策,将政策标准已确定的转移支付资金,于上年10月底提前告知区县并下达预算,要求其纳入本级预算编制范围,督促提早开展工作。“2014年提前下达区县的资金数量已经达到总数的70%以上。”王华说。
预算批复后,预算执行中的追加、调整也影响、拖慢预算支出进度。为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财政局特意对2007年成立的预算编审委员会制度于今年进行了修订。王华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解释:除了预决算安排等重大政策要报预算编委会审议外,对于年度执行中追加和调整的市级部门单个项目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要报预算编审委员会进行审批,拨付区县的年度执行中追加和调整的资金及项目,也要报该委员会审批。
为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机制,北京市财政局规定:预算一经批复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除新出台的政策性项目、市委市政府新增重点事项外,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
北京市财政局还采取多种措施指导督促市级部门和区县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明确各时间节点要求:9月底前将除依法资金和据实结算资金外的预算下达完毕,10月底前大额专项资金要分解下达完毕,11月15日前将依法资金和据实结算资金下达完毕。
“绝大部分的钱要在3季度安排完毕。”王华告诉记者。
为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进度,北京市财政局还从今年2月份开始推出16个区县预算支出进度排名。“按月度排名,对连续3个月位于后5名的区县财政局进行约谈。”王华告诉记者,与此同时,市财政局将市级各部门的支出进度排名情况制成表格,除了做好按月通报、按旬监控的例行工作外,还对主要情况和其中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分领域专报给分管相关部门的市领导,在更高的层面上来促进预算执行。
多措并举治理结余资金
预算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问题可以说是一个普遍性的、令各级财政部门头疼的一个问题。它既拖慢了预算支出进度,又让财政资金沉淀在单位,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北京市财政局根据具体情况和实践经验,出台多种措施来治理这一“老大难”问题。
“在治理结余资金的问题上,我们的力度是很大的,效果也不错。”王华自信地说。
这种自信有着事实的支撑:2013年,北京市财政局研究修订了《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零余额账户结余资金结转单位使用到下年4月底,未支出的部分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
“这一规定从今年开始实行,以前可以使用到6月底。”王华分析说,有的单位在向财政申报项目时,想多申报项目和资金(其中也有通过多报项目和资金,以有利于项目之间的调剂的想法)。在项目列入预算后,由于各种情况,项目无法(或部分无法)执行,资金就此沉淀在单位,从而造成预算支出进度减缓。
“新的规定实行后,由于没有支出的资金要收回,也不能调整项目,单位通过项目申报多向财政要钱的想法行不通了,对分年度的资金安排计划就会很上心了。”王华说。
新修订的《办法》还规定:事业单位申请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资金的,优先使用单位修购基金安排。对连续两年结余资金规模在20%以上,且当年支出进度缓慢的延续性、经常性项目,将适度调减下年该项目预算,并结合部门年度结余资金的增长情况,适度压缩该部门整体资金规模。
为加强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结余资金管理,北京市财政局制定政策,要求区县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区县财政部门要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每年定期组织清理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摸清底数、分类处理,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4年底,区县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16%以上,2015年底区县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区县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不得超过8%,目前比重低于8%的应只减不增。
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净结余可调整到同类、同方向、同领域项目,并报市财政局备案。2013年以后需继续执行的结余资金可结转使用一年;不再执行的项目,调整到同类、同方向、同领域项目,并报市财政局备案。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使用到2014年6月底仍未执行完毕的,以及2013年以后结转使用一年仍未执行完毕的,交回市财政统筹安排。
同时,北京市财政局还细化预算编制,将细化预算编制与消化结余相结合,要求预算单位做细做实做准年初预算,减少代编预算。进一步扩大结余资金纳入下年度预算的编制范围,部门在编制2014年预算时,将实有账户财政性结余资金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北京市财政局还要求预算单位按照项目支出总规模的30%报送备选项目,待出现项目审减、淘汰或控制数调整时,优先安排准备充分的备选项目。针对项目资金需求较大、执行进度较慢的跨年度项目,预算申报时需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申报项目预算,避免结余资金的发生。
记者 刘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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