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出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一步
2013年4月2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近年来,天津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大胆探索创新,在服从国家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引导、鼓励、支持农民依法、自愿、有偿地对3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规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能手流转,打造农业产业园区,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希望摆脱土地束缚农民期盼土地流转
历经改革开放30多年,天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津郊农民走上富裕路。曾经一刻离不开的土地,在农民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悄悄发生了变化,许多人家不再贪恋土地,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留在家中的老年人难以照顾好家里承包的土地。于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乡村,出现了土地撂荒现象。
而即使是仍在耕种的土地,由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地块散碎,时常因农作物选择和田间管理问题造成农户之间的矛盾,更是给农业机械化生产的推广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津南区八里台镇的安顺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树增是个靠种地起家的种田能手,眼下,他的合作社承包流转土地3000亩,但他还想扩大经营面积,却苦于找不到成片土地能供自己使用,迫切希望有关部门帮他搭桥解决土地流转难题。他告诉记者:“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足够多的土地和各式各样最先进的农机,让土地和农机和谐、理想地融为一体,实现全程机械化生产优质、绿色、安全农产品的梦想。”
据静海县大邱庄镇岳庄子村支部书记王福忠介绍,该村实施城镇化建设,村民都搬迁到10公里外的镇上居住了,许多村民在镇上的企业或服务业找到工作,与务农相比收入大幅提高。去年听说村里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想把村民的土地流转到合作社,村民入社后每亩每年可获得补偿600元,还能获得年终分红。村民们积极响应,目前村民已自愿将1500亩土地与合作社签订流转合同,还有1500亩土地待转包到期后也将全部流转到合作社。届时,全村村民都将成为合作社社员。
财政搭建流转平台政策鼓励有序流转
2009年天津市实施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政部门开始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为土地流转创造宽松政策环境。
天津市财政局副局长李伟桥介绍,近几年,市和区县财政累计拨付资金近亿元,用于建设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扶持农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组织土地流转管理培训、解决土地流转出现的纠纷等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必须有一个交易信息平台。”李伟桥说,区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交易所的建立,解决了在同一区县、乡镇、村范围内的信息、资源对接问题。市级土地流转网络平台的建立,则进一步打破地域限制,满足了投资人转包跨区县土地流转需求,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与资金、技术、劳力的合理配置,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土地流转机制。
武清区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还成立了天津首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服务专业合作社——天津市硕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服务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不仅从事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还对土地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合同进行咨询、指导,并跟踪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到2012年上半年,武清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累计达到12.6万亩,流转合同12687份,涉及327个村街,29839户。
让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规范的利益纽带是关键。天津市规定,将分散的承包土地流转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后的土地承包性质不变,农民以参股形式转移经营权属。如北辰区双街镇工业发展较快,城镇化建设步子较大,仅有的2万亩土地经营权在农民拆迁同时就基本都流转到集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手里。眼下,已有数千亩土地建成高档日光温室或大棚温室,用来发展葡萄、蔬菜、草莓等高附加值农作物种植。农民大都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加入二产、三产,成为挣工资的农民,想种田的还可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棚种菜创收。每年还保证从流转出的土地中获得每亩600元以上的流转费。收入水平比原先自己种植土地提高数倍。
与此同时天津市财政逐年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各区县财政建立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对新开办且达到规模标准的合作社补助开办和当年运营费用。同时,整合涉农资金,投向合作社和与之相关联的项目,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建设等投资项目优先安排合作社承担,对符合补助政策的合作社项目优先安排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贷款的担保费用,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记者在北辰区看到,该区出台的政策规定:对土地集中向集体流转,土地用于设施农业建设和种植优良品种推广,经过验收合格,土地一次性流转达500亩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1000亩以上的奖励20万元。在土地流转奖励政策鼓励下,北辰区仅双口镇一年就落实土地流转面积1730亩,区财政给予扶持资金34.6万元。该区现有家庭承包土地19.6万亩,承包农户48910户,流转土地面积64725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3%,涉及土地流转农户2.2万户,签订流转合同2万份。目前,北辰区土地流转费一般为每年每亩600元至1000元,个别村达到每年每亩1500元。区农委负责人士说:“通过财政奖励引导村民将分散承包地流转到合作社,使入社农民获得稳定的补偿收益。这种形式保障性强,引导作用大,又能提高村集体的凝聚力,受到农民的普遍信赖。”
天津市农委有关人士认为,目前,天津农村推广的村两委班子带头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做法是有前途的。在他看来,村集体搞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好抓手,有利于加强村民管理,也便于吸引外来投资。目前,天津土地流转工作进展顺利,各区县普遍完成了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和30年土地承包信息录入工作,土地承包、流转信息可以同步传输到市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土地流转对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业现代发展作用日渐明显。
农村土地流转提速实际问题亟待解决
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一些困难和瓶颈亦严重制约了土地流转步伐。记者调查了解到,天津各区县农民对土地流转热情普遍较高,对土地流转工作也普遍表示支持。可是,一家一户农民难以单个与种田大户、农业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对接,需要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帮助促成。
目前,影响农户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最大的因素是流转费。一些基层干部说,如果土地流转费标准合适,并能够确保兑现,大部分农户非常愿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或种田大户进行土地规模经营。另外,还有农民担心土地流转之后发生征占地等情况,导致农民土地补偿金受到损失。
令人欣喜的是,天津市将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列入今年工作要点。财政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意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集中,到“十二五”末,天津农民合作社总量将达到6000个,80%以上的农户加入合作社,入社成员收入比未入社农民收入提高30%以上。财政部门还将完善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提升服务功能,建立滨海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推动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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