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有资本收益30%用于改善民生
2012年1月17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11年7月,中共重庆市委做出关于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简称“共富十二条”)。按计划,“共富十二条”需投入资金达1.1万亿元。这是一个庞大的数目。钱从哪儿来?
专门研究重庆实践的清华大学教授崔之元撰文分析了重庆巨额民生支出的资金来源,其中极其重要的一项就是由国资军团组成的“第三财政”。
“第三财政”的说法最早源于市长黄奇帆。黄奇帆说,他从来都是把重庆的财政一分为三,预算内的财政“保吃饭”,包括政府机关运行经费,社会养老、医疗保障体系等;土地出让金等预算外收入保建设,如修路、修桥等基础设施;第三财政就是国有资产预算。
据介绍,通过“财政断奶”,重庆国企减少财政支出、上缴国资经营收益、帮助政府投入,国有企业已成为重庆税收贡献的主力军。2005年—2011年,重庆国企已累计上缴760亿元土地转让收益和6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累计向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投资超过3000亿元。特别是其中的“八大投”。所谓“八大投”,指的是分担重庆市基础设施等社会公共事业投资运营的八家国有企业。包括重庆交通、水务、土地整理和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八个主要投融资平台。
在“共富十二条”中,重庆更是做出明确规定:发挥公有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基础性作用,确保国有资本收益的30%用于民生。
国企利润投入公共服务
在过去的几年,重庆市政府储备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这为重庆国资“八大投”的运营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具体运作模式是,政府先向“八大投”划拨储备土地,“八大投”则以土地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再等土地增值,赚到的钱用来归还银行贷款。
以“八大投”为首的重庆市国有经济规模由2003年的约1700亿元,增至目前的1.46万亿元,总量居全国第四。过去5年,重庆市国有企业每年上缴利润大约在15%到20%左右,在全国是缴得最多的。
“国有企业的收入不是给国有企业的经理唱卡拉OK,亏了让财政补窟窿,盈利了就变成他们内循环,这个不行。全世界股市的基本原理是,上市公司必须每年拿30%左右的利润分红给股民,我们国有企业当然不能给全民分钱,但把这个钱交出来给政府进行公共服务,是义不容辞的。”黄奇帆说。
上缴的利润成为财政公共预算。“重庆这几年有一个比例高于全国,就是预算内财政的50%以上用于民生,全国这个比例一般在30%左右。我们为什么能到50%呢?”黄奇帆解释,因为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否则,政府必须拿预算内财政去投入,民生方面的投入自然减少。
在他看来,国有企业的发展,不会造成两极分化,其内在机理是缩小贫富差距。“重庆把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作为实现共富的一个战略措施。”
国企担当民生建设主力军
从公租房到地票交易,从修筑高速公路到两翼地区的园区建设……在重庆,几乎所有的民生工程,都能看到国有企业的身影。就连西永保税区和寸滩保税港区的园区建设和运营,也有重庆国企的积极参与。在重庆,所有的路桥建设和城市配套设施均由重庆国企来全权承担。
据介绍,重庆财政积弱已久,没有“八大投”之前,市政委主任与建委主任曾“吵架”吵到市领导那里,因为很多的城市道路要维护,要几千万甚至一个亿、两个亿的钱,市政委就说建委不给钱,建委说就那么几个亿,有那么多的事要做,给不出来钱。
“八大投”自组建之日起,便承担了为财政托底的重任,每年承担800亿元左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项目投资。
“我们是把政府的工资都停下来,勒紧裤带来修公租房吗?没有!我们有一个非常好的国资运作模式。”市财政局局长刘伟说。
以建在主城的2000万平方米举例,重庆将这2000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大致对半分给“八大投”中的两个企业,地产集团一半,城投集团一半。
两个集团把任务接下来后,就形成了一种三家关系,建委等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出规划;两大国有集团负责出钱,做业主;房子建好以后向地方房管部门交钥匙,房管部门负责分配房子及以后的日常管理。
市国资委主任崔坚透露,目前正在研究进一步强化国企支持财政的机制,比如市国资委与巫溪等贫困县签订了共建国有重点企业助推“两翼发展试点县战略合作协议”,以此探索国资推动区域统筹发展的路子,最大限度发挥国资财政的作用。
市场化运作兼顾企业经营属性
不难看出,重庆把国企当做了区域经济发展的“抓手”和实现共富的中坚力量。但国企毕竟是经营性组织,在承担民生工程使命的同时,重庆国企又该如何兼顾经营属性?
“重庆城建集团承担了3000万平方米的保障房建设,这个看似不赚钱的工程,我们依然可以做到微利,我们不单单是政府工程的工具,更是一个市场化的公司。”重庆城建集团董事长华渝生这样说道。
做公租房如何赚钱?华渝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重庆要建40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大致需要1000多亿元。虽然资金需求量大,但对重庆的国有企业来说,这并不是太大的难题。公租房建成后,资产仍然是企业的,企业通过公租房管理中心进行管理,收取租金。如果租金能够超过利息,那么这就是一种投资,如果租金不能还息,还可以通过财政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来解决。重庆政府为公租房规划了10%—15%的商业设施用房,以目前重庆门面每平方米一万到两万元的价格来算,这就是400亿元—600亿元的收入。此外,还可以向租赁户卖掉一部分。
为了确保国有企业的正常经营,防范金融风险,重庆也构建了风险“防火墙”,要求“八大投”必须做到“三个不”。
第一,重庆市财政不直接为八大投资集团融资担保。假如“八大投”要借100亿元,重庆政府担保,那么“八大投”的风险全部变成了重庆政府的债务,这行不通。“八大投”之所以能在市场上融资,是凭借它们自己的资本金以及成功的商业运作,能够有这个信用去借到300亿元、500亿元的钱。
第二,八大投资集团之间互相不能担保。因为互相担保,会掩盖矛盾,某个集团的情况很好,就会为别的集团做担保,等到一个集团出现问题,就会把八个集团都拉下水,这种“多米诺骨牌”效应要防范。
第三,专项资金绝不互相挪用。因为投资集团中有些资金,是中央给的专项资金,在一个集团内,哪怕这个资金放在账上还有余,暂时还用不了,而别的项目可能资金很紧,也不能交叉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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