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发行联手推进农业产业化
中国财经报
自2009年起,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决定将在资金安排、项目选择、机构设置和日常业务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放大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效果,探索财政和金融部门合作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路子。
两部门日前发出《关于积极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通知》,对双方的合作作出规定。
在项目选择上,基本要求包括3个方面:
农发行贷款项目原则上限定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农发行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为5年内,最长不超过10年。财政贷款贴息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单个项目年贴息贷款的额度为500万元—6000万元,超出此范围原则上不予贴息。
项目类型为农产品加工项目、种植养殖基地项目、流通设施项目。所选项目市场前景好,产品质量高,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对增加农民就业和农民收入等有明显带动作用。
贷款和贴息对象符合农发行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相关政策规定。
《通知》对操作程序及管理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关于资金保障,《通知》要求,对通过贷款审批的项目,农发行要保证贷款规模,开户行要尽快安排贷款;中央财政要保证贴息资金规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根据已备案项目贷款实际发生的利息,按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和拨付贴息资金,贴息资金要逐级拨付到贷款企业在农发行开立的账户上。关于贷款利率,《通知》指出,对纳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贴息计划的项目,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对项目推荐、项目初审和备案、项目审贷、贷后管理,《通知》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主要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这些项目也属于农发行贷款支持范围,两家合作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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