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接连下拨2.93亿元驰援灾区
2008年1月31日 中国财经报
本报讯 为应对近期部分地区出现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帮助受灾地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共下拨抗灾救灾专项资金2.93亿元。其中,1月25日、29日、30日财政部、民政部分别下拨2800万元、9800万元、670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应急资金,用于湖南、湖北、贵州、江西、广西、安徽等6个省(区)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
同时,1月30日,财政部、农业部向湖南、湖北、贵州、安徽、江西等灾情较重的10个省(区、市)紧急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亿元,支持开展农业生产自救工作,专项用于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救灾柴油、化肥、种子、种苗以及恢复畜牧业生产的补助。
29日上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主持召开会议,专门部署进一步支持做好抗灾减灾工作。谢旭人指出,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支持做好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一项紧急而重大的任务来抓,在前一阶段已经采取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应急救助力度,切实支持做好抗灾救灾工作。一是要及时跟踪灾情最新进展情况,把财政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加细致周全一些,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进一步加大对受灾地区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救灾资金及时安排拨付到位。二是要切实加强与民政、铁路、交通、电力、民航、农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保证受灾群众不挨饿、不受冻,尽快恢复交通、供电、供水和农业生产。三是要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要积极筹措资金,帮助五保户、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并督促地方将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标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退休职工手中,确保困难群众过好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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