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兴边富民行动范围已扩大至全部边境县
新华网
记者从21日国家民委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兴边富民行动已于2009年由试点扩大到全部136个边境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8个边境团场。
据了解,2000年,国家民委会同财政部开展了兴边富民行动试点,主要任务是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边民贫困问题,发展边境贸易,促进边境地区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
据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司长乐长虹介绍,2009年,中央财政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兴边富民行动补助资金达4.84亿元,自2000年以来,已累计安排资金15.09亿元,其中,12.8亿元安排在西部地区。
乐长虹表示,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在中央和边境各省区的大力支持下,边境地区群众得到实惠,42%的边境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本省区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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