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城乡中小学
经济日报
为什么说是“三年迈出四大步”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提出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由于投入不足,小学生和初中生仍需缴纳一定的学习费用。这为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造成一定的负担。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我国政府开始直面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从2006年至2008年3年间,政府加大投入,逐步完成了从农村到城市,从试点到推广,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进程,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四大步。
第一步:西部农村学生先品“免费果”。2006年,“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写进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在西部农村率先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实施改革的地区,义务教育不仅免除学杂费,还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维修改造校舍、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政策惠及5000多万名西部农村中小学生,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贫困寄宿生可减负500元。
第二步:“两免一补”惠及全国农村。2007年春天,“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惠民政策,推广到中东部地区。这意味着这项政策实现了对全国40万所农村中小学的近1.5亿名学生的全面覆盖。
第三步:城市免学杂费试点。“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好学”,是中国政府推进教育公平的坚定承诺。在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孩子应该平等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为此,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江西、河北、海南、湖南、内蒙古、宁夏、云南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进行试点,共1702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占全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60%。根据部署,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标准为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杂费标准,每位学生每年可免交190元至350元不等的费用。
第四步: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城乡中小学。2008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惠及全国2.59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00多万学生。
所需资金是如何分担的
为普及农村义务教育,我国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在2006年中央财政投入资金133亿元,各地同时落实资金77亿元,所有西部农村中小学都拿到了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多数省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辍学率大大降低,当年仅广西就有近20万名因贫困辍学学生返回学校,西部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为全面实施新机制,2008年中央财政共落实资金约554亿元,其中公用经费资金291亿元(含取暖费补助20.6亿元),免费教科书资金173亿元,“一补”资金41亿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49亿元。地方财政共安排预算资金417亿元,其中公用经费资金202亿元(含取暖费补助11.9亿元),免费教科书资金39亿元,“一补”资金50亿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14亿元。
新机制政策调整完善后,农民经济负担进一步减轻。据测算,2008年,仅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中西部地区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轻负担230—270元/年,初中生360—410元/年;同时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寄宿生,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轻负担730—770元/年,初中生1110—1160元/年。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所需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地方各级财政予以安排。为支持和引导各地做好免除学杂费工作,中央财政对全省已经整体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省份,从免除之日起,对中西部地区按照中央与地方5∶5的比例给予奖励性支持;对东部地区,参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农民工子女就学情况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分省确定奖励支持比例。
2008年秋季学期,为支持各地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相关工作,中央财政共落实39.8亿元专项资金。其中:秋季学期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奖励资金15.4亿元;对全省原已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地区的一次性奖励15.8亿元;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公用经费补助6.6亿元;改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办学条件经费2亿元。据测算,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后,平均每名学生免交约285元。
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经费已经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并完善了经费保障机制。
怎样更好地落实
国家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今年特别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是解决好免除学杂费问题,其他问题需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逐步予以解决。
二是努力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做好统筹规划,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将根据各省区市义务教育阶段实际接收的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给予公用经费和办学条件两方面的奖励。
三是逐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千方百计办好每一所学校,加快改造薄弱学校,实行校长和教师的均衡配置、定期交流的制度,全面推动中考改革和学生评价方式的改革,把示范高中多数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
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教师合理待遇,逐步做到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制订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加大政府统筹力度,逐步使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运转水平基本相当;在城镇化和城市建设规划中,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地和建设,保证学生就近入学。
四要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各界的心理预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引导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方面形成合理的心理预期,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要加强省级统筹,切实落实省级责任,统筹确定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工作的推进政策,统筹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所需资金,统筹资金监管,确保收费规范和资金安全。
同时,还要继续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
一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新机制的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实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管好用好学校公用经费,狠抓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资助工作,继续加大治理乱收费的力度。
二是继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的维修加固工作,继续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关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问题。
三是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城镇教师对口支援农村等工作,为农村地区补充优质教师资源;大力加强农村教师和校长培训,提高农村现有教师素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鼓励各地做到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采取措施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解决好农村教师在校住宿和生活问题,使其能安心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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