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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对现有财政转移支付进行必要清理整合

文章来源:2007年6月27日   央视国际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 韩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7日审议了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思路,表示将对现有转移支付进行必要的清理整合。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长金人庆向会议作了报告。他指出,我国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战略目标,对现有转移支付进行必要的清理整合,提高转移支付的公开性、合理性与有效性,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这一思路,我国将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一方面,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中央和国务院文件要求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可直接设立;中央各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要求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要严格控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后再实施。
    另一方面,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转变管理机制的要求,清理现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将中央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分为取消类、整合类、固定数额类、保留类等四种类别,并分别处理。
    金人庆说,对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以及按照新形势不需要设立的项目,予以取消;对使用方向一致、可以进行归并的项目予以整合;对每年数额固定,且分配到各省数额固定的项目,调整列入财力性转移支付;对符合新形势需要的项目继续予以保留。
    他指出,目前中央财政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关乎民生的社会事业投入力度大多采取增加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这是符合当前政策和管理方式需要的。从长远看,管理制度完善后,一些专项转移支付可以自然形成地方支出基数,相当于财力性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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