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行[2011]71号
江西财政厅:
你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江西省补充采购2011-2012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上报表>的请示》(赣财行[2011]110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11-2012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财行[2010]1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确认南昌市新吉花园酒店、江西富瑞酒店、新文国际大酒店、白浪湖度假村、江西富庭苑国际酒店、君亭红牛酒店、湖景商务大酒店,上饶市京都国际酒店、龙潭湖宾馆,吉安市开元洲际大酒店、文山国际大酒店、美洲大酒店为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
二、同意撤销南昌市江西天域国际大酒店的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资格。
三、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定点饭店的协议签订工作。
四、请及时组织做好上述饭店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的注册、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协议价格审核定点饭店登录的有关信息。
五、请加强对定点饭店的日常管理,确保定点饭店履行协议。对于违反协议规定的定点饭店,按照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