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名称
索引号
A18122025076
文号
财监法〔2025〕246号
发文时间
2025年09月13日
发文机构
监督评价局
主题
行政处罚结果
体裁
其他
备注

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5〕246号)

      财监法〔2025〕246 号

  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 事 人:赵欣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4年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中兴财光华所)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未保持职业怀疑,职业判断存在错误,未发现多计收入的重大会计差错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泰山钢铁)将矿石矿粉以及高炉煤气、蒸汽等交付山东泰威冶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泰威),用于加工生产烧结矿、球团后购回,交付环节不计量不结算,泰威对原材料的采购和产成品的销售均无自主权。泰山钢铁该项业务实质属于委托加工,交付环节不构成销售。2023年,泰山钢铁因该项业务多计收入559,916.91万元。中兴财光华所在对泰山钢铁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在同时对泰威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下,未识别委托加工业务实质,未发现收入确认的重大错报,存在职业判断错误。

  二、未保持职业怀疑,职业判断存在错误,未发现多计存货的重大会计差错

  2023年末,泰山钢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账面显示的存货余额为322,251.02万元,比实际多计171,049.43万元。中兴财光华所在对泰山钢铁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执行监盘程序时将监盘数量与财务账存货数量核对,未对核对中发现的重大账实差异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未发现多计存货的重大错报。

  三、未保持职业怀疑,职业判断存在错误,未发现少计金融负债的重大会计差错

  2019年,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浙大网新高端装备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新旧动能,现更名为枣庄人才新旧动能转换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0,000万元,认缴山东泰山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称泰山不锈钢)40%股权。同年,泰山钢铁与新旧动能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约定投资款到位之日起5年内按投资本金加每年5%的收益率回购,回购价不因泰山不锈钢资产变化等其他任何事由调整。泰山钢铁未恰当识别交易实质,将其作为权益工具核算。截至2023年末,扣除已回购部分,泰山钢铁合并报表层面少计金融负债42,208万元。中兴财光华所在对泰山钢铁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获取了投资协议,但未恰当分析协议条款,未识别新旧动能的投资名为股权实为债权的交易实质,未发现泰山钢铁少计金融负债的重大错报,职业判断存在错误。

  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等有关规定。

  你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暂停执行业务1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财  政  部

  2025年9月13日

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