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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索引号
A18122024null238
文号
财监法〔2024〕397号
发文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发文机构
监督评价局
主题
行政处罚结果
体裁
其他
备注

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97号)

    

  财监法〔2024〕397号 

  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 事 人:李绍丽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对深圳市度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称深圳度支)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 

  深圳市智玩无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智玩)2021年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列报的期末余额为0元。经测算,深圳智玩2021年度期末实际存货结余数量约为453,763PCS,对应金额4,033,084.00元,深圳度支审计报告少计深圳智玩2021年末存货金额4,033,084.00元,占深圳智玩2021年末总资产的18%。 

  深圳度支在深圳智玩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年末存货为0的明显异常情况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对存货实施任何审计程序,简单抄录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发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二、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发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深圳度支在深圳市天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天鹤)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中,简单抄录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数据,未进行账证、账实核对,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发现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报。 

  (一)深圳度支未对深圳天鹤通过虚构经济业务和对应的会计分录方式在账簿中进行调账的行为进行审计调整。如:2021年12月31#凭证:借:应交税金-增值税(待认证税额) 91,288.69元;贷:现金 91,288.69元;33#凭证:借:应收账款 7,200元;贷:现金 7,200元。 

  (二)深圳度支未对深圳天鹤漏记银行账户及其中发生的业务金额情况进行审计调整,导致深圳天鹤少计2021年期末短期借款695,000.00元,占2021年末短期借款总额的34%。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第七条、第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等规定。 

  上述事实,有财政检查报告、财政检查工作底稿、相关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你作为相关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暂停执行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财  政  部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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