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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索引号
A18122024null160
文号
财监法〔2024〕266 号
发文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发文机构
监督评价局
主题
行政处罚结果
体裁
其他
备注

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266 号)

  财监法〔2024〕266 号 

  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 事 人:唐丽芳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康欣社区北环大道7001号开元大厦29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6月至9月对深圳中炘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称中炘所)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中炘所在对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亚美控股)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审计调整数据计算错误,研发费用审计程序严重缺失。 

  经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亚美控股子公司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亚美信息)对南宁市皇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54,929,200元,账龄为1-2年。按照被审计单位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应计提坏账准备25,492,92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计提坏账准备52,478,760元。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亚美信息应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6,985,840元。中炘所未对其进行审计调整,导致亚美控股2022年合并利润表少确认26,985,840元信用减值损失。亚美信息2019年1月22日支付家和汇丰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元,确认为其他应收款。中炘所在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分析测试表审计工作底稿中,错误将该笔往来款账龄划分为1年以内,按5%比例测算坏账准备金150,000元,并据此进行审计调整,导致少计提坏账准备1,350,000元(按照亚美信息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账龄3-4年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为50%)。上述事项导致亚美控股2022年度少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8,335,840元,多计合并净利润28,335,840元。 

  亚美信息2022年研发费用审定金额为28,591,873.35元,其中:员工薪酬审定金额为12,376,183.32元,占研发费用金额的43.29%。经核实,2022年3月18日,亚美信息与广州智选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协议》,向其提供人力外包服务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亚美信息将上述期间外派的27名技术人员工资3,960,426.19元,全部计入研发费用,中炘所未对上述事项获取进一步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调整,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 

  你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等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财  政  部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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