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索引号
- A18122024null105
- 文号
- 财监法〔2024〕165 号
- 发文时间
- 2024年06月08日
- 发文机构
- 监督评价局
- 主题
- 行政处罚结果
- 体裁
- 其他
- 备注
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165 号)
财监法〔2024〕165 号
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 事 人: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良庆经济开发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46楼4608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6月至9月对你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少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8,335,840元
(一)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披露: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被购买方为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亚美信息),购买日为2022年6月30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亚美信息对南宁市皇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54,929,200元,账龄为1-2年。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应计提坏账准备25,492,92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计提坏账准备52,478,760元。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亚美信息应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6,985,840元。
(二)亚美信息于2019年1月22日支付给家和汇丰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家和汇丰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000,000元,账龄为3-4年。
亚美信息按照其他应收款预期损失计提比例50%计算,应计提坏账准备1,500,000元,实际计提坏账准备150,000元,导致少计提坏账准备1,350,000元,少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350,000元。
上述事项导致你公司2022年度少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8,335,840元,多计合并净利润28,335,840元。
二、多计研发费用、少计成本3,960,426.19元
2022年3月18日,亚美信息与广州智选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协议》,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亚美信息将上述期间外派的27名技术人员工资3,960,426.19元,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导致多计研发费用、少计主营业务成本3,960,426.19元。
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公司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与财政部广西监管局联系,凭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开具的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过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将罚款缴入中央国库,并将缴款凭证等相关材料书面报送财政部监督评价局。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财 政 部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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