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索引号
- A18122024null009
- 文号
- 财监法〔2024〕41号
- 发文时间
- 2024年01月29日
- 发文机构
- 监督评价局
- 主题
- 行政处罚结果
- 体裁
- 其他
- 备注
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财监法〔2024〕41号)
财监法〔2024〕41号
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
当事人:陈坪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20-3、20-4、20-5、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的规定,我部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7月对重庆铂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2年度相关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重庆铂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的四项创新药研发项目相关非专利技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重铂资评〔2022〕第0098号),存在折现期限算法错误、无形资产提成率计算错误等问题。
(一)折现期限算法错误。评估报告采用“二叉树模型”对无形资产“HS-01”和“HS-02”进行评估计算时,用于计算研发成功价值的折现期限、研发支出的折现期限与评估模型错配,导致评估差异1,367.13万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造成评估结论高估),差异率为43.69%。
(二)无形资产提成率计算错误。评估报告计算无形资产提成率时,共选取5家可比上市公司,其中君实生物2018年“HS-01”无形资产提成率计算结果为404.3%、“HS-02”无形资产提成率计算结果为413.68%,2019-2021年无形资产提成率计算结果均为负值。在未对可比公司明显不合理数据做必要分析、判断和处理的情况下,仍将君实生物作为可比公司参与计算确定无形资产提成率。剔除可比公司君实生物后,计算的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差异2,075.03万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造成评估结论高估),差异率为66.31%。
二、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我部认定上述事项构成重大遗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五条,《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第六条等有关规定。
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当事人签证、反馈意见和听证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
你作为上述评估报告的签字评估师,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警告、责令停止从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4年1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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