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索引号
- A07720080074
- 文号
- 财办库[2004]80号
- 发文时间
- 2008年03月14日
- 发文机构
- 国库司
- 主题
- 政府采购
- 体裁
- 通知
- 备注
关于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4]80号
关于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4]80号 |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直机关集中采购办公室: 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流程 一、 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1、 登录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评审专家库专栏。 2、 首次登录抽取系统,应填写注册表,确定用户名和密码(6-20英文字母或数字组合),注册成为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会员。同时打印注册表,盖章后传真至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备注册审查,并将盖章原件报财政部国库司备案。 3、 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专家抽取系统。 4、 录入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预算、采购文件编号、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属地区、采购组织形式、评标包数、采购方式、开标时间、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1)项目名称,填写该采购项目的全称。 (2)项目预算,指财政部门批准采购单位用于该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或采购单位计划用于该采购项目的金额。 (3)采购文件编号,指标书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或询价文件编号。 (4)项目主管部门,指项目使用单位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 (5)项目所属地区,指项目建设或使用单位所在省市。 (6)采购组织形式,是指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或单位自行采购。 (7)评标包数,采购项目包含的评标包数,按包抽取专家,每一包抽取专家不得超过3次。 (8)采购方式,是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还是单一来源,要按照实际采用的方式填写。 5、 输入包号。包号不能重复编制。 6、 确认每一包的专家抽取条件,包括评标品目和用户评委、经济类专家、技术类专家以及法律类专家各自人数。 (1)评标品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的通知》(财库[2000]10号)制定,共分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要根据情况选定具体品目。 (2)用户评委人数, 参加评标小组的用户代表人数。 (3)评审专家由经济类专家、技术类专家和法律类专家组成,评审专家总数不能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可以全为技术类专家。 经济类专家人数,指熟悉评审项目市场行情和使用情况的专家数量。 技术类专家人数,指熟悉评审项目专业技术知识的专家数量。 法律类专家人数,指熟悉评审项目相关法律的专业人员数量。 (4)评审专家小组构成: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用户评委+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5人(单数)。 竞争性谈判、询价: 用户评委+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3人(单数)。 7、 每次抽取专家,系统会随机生成所需专家数量三倍的候选名单供选择。 8、 与专家电话联系,在能够参加评审活动的专家前打“√”,可多选两名专家做为候补。 9、 打印最终专家名单,抽取操作人员签字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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