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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
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1-03-01]
尊敬的国库司领导,想咨询以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现我镇的中山市古镇镇水务事务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在想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水闸安全鉴定服务,根据《关于印发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综[2020]57号)文件,水闸安全鉴定服务是否属于该文件内目录内的检验检疫检测及认证服务?或者属于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的服务?若水闸安全鉴定服务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属于政府采购的一部分。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问题,请向财政部综合司咨询。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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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1-03-01]
货物招标过程中,中标公告结束后,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参数描述与技术偏离表参数描述不一致,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采购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评审的,应当向财政部门报告,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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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1-03-01]
采购人签订合同时要求预交中标金额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比例是多少?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是否合法?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中没有收取质量保证金的规定。采购人可以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的10%。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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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1-03-01]
尊敬的国库司领导,《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的表述中,在货物类采购中,此处小微企业指的是联合体或分包意向成员为小微企业还是某个联合体或分包意向成员所报产品的制造企业为小微企业?
留言所述中的“小微企业”是指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相关企业提供的产品由小微企业制造。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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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1-03-01]
国库司您好,就《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提出以下咨询: 1、供应商应如何证明自身具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应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能否作为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依据?
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前,再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能够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履约业绩。采购活动中,应当按规定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的,即可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