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办法及格式

 

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编制办法及格式

 

一.编制说明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和查询财政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编制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收信息系财政部自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

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系统化原则。目录涵盖财政部机关单位、部属单位、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等所制定或保存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并按其业务内容分为九类。二是标准化原则。目录均按统一标准建立索引编码,以编码方式表示发布单位、内容分类、发布年份和公开形式等具体内容,便于管理和方便公众查找。三是数字化原则。建立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由各单位进行联网填报。对于主动公开内容,可以实现网上即时查询;对于依申请公开内容,也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依申请公开。

. 目录格式

财政部各单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具体格式见表1。

表1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索取号
信息名称
内容概述
生成日期
公开形式
备注
           

填写说明:

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一组代码。

信息名称: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内容概述:对信息内容的简单介绍。

生成日期:信息形成的日期。

 注:其他未尽事宜描述。

三.编码规则

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索取号编码分为六级类目,共计12位字符。具体结构设计见表2。

表2 索取号编码结构表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四级类目
五级类目
六级类目
单位类别 单位代码 内容类别 生成年份 公开形式 流水号

 

一级类目:单位类别。以A、B、C字母代表。其中机关单位为A;部属单位为B;派出机构为C。

二级类目:单位代码。以阿拉伯数字两位数代表。机关单位中,办公厅为01,综合司为02,条法司为03,税政司为04,关税司为05,预算司为06,国库司为07,国防司为08,行政政法司为09,教科文司为10,经济建设司为11,农业司为12,社会保障司为13,企业司为14,金融司为15,国际司为16,会计司为17,监督检查局为18,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19;人事教育司为20,机关党委为21,驻部监察局为22,离退休干部局为23,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为24。部属单位中,国库支付中心01  关税政策研究中心02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03 干部教育中心04  信息网络中心05  机关服务中心06  投资评审中心 07 中国财政杂志社08  中国财经报社09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0  会计资格评价中心11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12  经济科学出版社13  财政票据监管中心14  会计准则委员会15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16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17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18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19  亚太经济与发展中心20  国家财税博物馆21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2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3  中国国债协会24  全国预算会计研究会25  中国会计学会26  中国珠算心算协会27  中国农村财政研究会28  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29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30  。派出机构中,北京专员办为01,天津专员办为02,河北专员办为03,山西专员办为04,内蒙古专员办为05,辽宁专员办为06,大连专员办为07,吉林专员办为08,黑龙江专员办为09,上海专员办为10,江苏专员办为11,浙江专员办为12,宁波专员办为13,安徽专员办为14,福建专员办为15,厦门专员办为16,江西专员办为17,山东专员办为18,青岛专员办为19,河南专员办为20,湖北专员办为21,湖南专员办为22,广东专员办为23,深圳专员办为24,广西专员办为25,海南专员办为26,重庆专员办为27,四川专员办为28,贵州专员办为29,云南专员办为30,陕西专员办为31,甘肃专员办为32,青海专员办为33,宁夏专员办为34,新疆专员办为35。

三级类目:内容类别。以阿拉伯数字个位数代表。其中机构设置类(即领导简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为1;法规规划类(即财政规范性文件及财政政策、发展规划)为2;行政许可类(即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为3;财政数据类(即财政收支统计数据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为4;业务流程类(即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招投标活动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为5;人事管理类(即公务员招录和公开选任干部等人事管理情况)为6;政府采购类(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招标采购的程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为7;信访举报类(即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为8;其他信息类(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财政信息)为9。

四级类目:生成年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近及远进行整理的要求,该类目分为2003、2004、2005、2006、2007五个年份。

五级类目:公开形式。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分类,分别以0、1表示。

六级类目:流水号。在上述五级类目的限定下,根据编排顺序,以阿拉伯数字三位数代表。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网站标识码:bm14000001 京ICP备0500286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技术支持: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