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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部门应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工作
提供财政补助” 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2日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础上,继续培养能够独立、规范地从事疾病专科诊疗工作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2015年,考虑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已在全国实施,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医师培养体系,提升临床医疗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卫生计生委会同我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5〕9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制定《指导意见》时,考虑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时间不长,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经验和条件都还不成熟,因此提出从2016年起遴选有条件的专科启动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开,力争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与此同时,考虑到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相当的执业水平,取得了相关的执业资格,且多数是单位人,参加规范化培训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和用人单位的医疗水平,相关部门研究认为培训经费应该由用人单位、培训基地以及个人共同承担。因此,《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培训基地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助。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专科医师工资水平确定。具有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

  关于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给予财政补助的建议。目前,由于《指导意见》出台时间不长,各地试点工作尚未正式开展,具体实施办法也有待进一步细化。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一方面积极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工作,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力争探索形成一套较为完善可行的组织管理体系、培训体系和有效的政策支撑体系,为全面推开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有效衔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遴选办法和要求,整合培训基地资源,确保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并督促培训基地和用人单位认真落实《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参加培训专科医师的学习条件和生活待遇。我部也将会同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在总结评估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政策,确保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顺利开展,尽快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合格临床专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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