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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安排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16日

  新疆是我国重要的棉花产区。新疆棉花产业发展不仅关系到我国棉纺织行业持续稳定发展,也关系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安定。按照2014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和国务院部署,2014年启动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总体思路是:综合考虑植棉成本、农民收益、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设定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启动补贴;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启动补贴,保障农民利益。

  为合理制定棉花目标价格,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多次赴新疆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出按生产成本加基本收益制定目标价格的定价方法,并得到国务院批准。综合考虑种棉成本收益、市场供求状况、与竞争作物比价等因素,2014年棉花目标价格为每吨19,800元,已于4月5日正式公布。按上述目标价格水平测算,农民种植棉花可以弥补生产成本并获得基本收益。

  实施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后,中央财政补贴总额按棉花统计产量测算核定,统计数据具体由国家统计局提供。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定后,具体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实际种植面积、产量或销售量,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实际种植者。

  此次改革试点,棉花由直接干预市场的临时收储政策向补贴生产环节的目标价格政策转变,是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与政府补贴脱钩改革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棉花产业上下游协调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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