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贵州省养老事业投入支持力度”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16日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效率,发挥综合效益。同时,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按此要求,中央财政近年来加大了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光荣院建设、社区为老服务、爱心护理工程、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2013年,中央财政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补助12.41亿元,支持上述老年福利类项目建设,其中补助贵州省0.34亿元。同时,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于2013~2015年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0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农村幸福院建设,其中2013年安排10亿元,已补助贵州省0.35亿元。另外,2013年,中央财政下达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2.2亿元,其中补助贵州省0.56亿元,由地方统筹用于发展健康养老等一般服务产业。
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要求,截至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安排中央投资80亿元,支持各类老年养护院、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设施建设,其中安排贵州省3.36亿元,有力发挥了中央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改善了包括贵州省在内的养老服务设施条件。
您提出的贵州省在养老服务业发展特别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供需矛盾突出、养老床位建设任务重、养老资源布局不合理、政府投入不足等困难和问题,我们认为确属实情,这也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逐步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部牵头起草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就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地方统筹安排资金,积极有序地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安排各项资金,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并重点向包括贵州省在内的中西部等困难地区倾斜;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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