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建议提案>2014年“两会”建议提案答复摘要>2014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摘要

关于“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16日

  一、国家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中小企业由于偿债能力弱、融资规模小、财务规范性差等问题,长期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国家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对扩大投资、吸收就业、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积极作用,出台了多项财政和金融政策,支持、引导改善中小融资环境。财政部通过实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税收优惠、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置银行绩效评价考核引导性指标等措施,积极探索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效途径。银监会也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人民银行将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列为专项工作。国家通过上述政策支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专营业务

  2008年,银监会出台了《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82号),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灵活有效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2012年,银监会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银监发〔2012〕59号),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同时,人民银行也利用各种货币政策信贷工具,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设立了中小企业信贷中心、中小企业金融部等专营机构,通过再造信贷业务流程,初步建立起符合中小企业特点信贷机制,在贷款审批、抵押担保、信用评级、资金定价、还款方式等各个环节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个性化服务。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进行,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各类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专营业务的正向激励,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业务。

  三、目前我国已形成较为丰富的银行服务体系,国家将继续鼓励现有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

  目前,我国已建立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在内的层次多样、功能互补的多元化银行服务体系。

  您提出的通过设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个有益的设想,同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金融整体布局出发,统筹考虑新机构设立的成本和收益,既要有利于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又要成本可控。中小企业数量多且较为分散,专门设立一家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不仅需要考虑重新建立服务网络问题,还要与现有金融机构的功能相协调,需要结合金融整体布局、业务结构分布、相关地区金融环境等情况统筹研究。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引导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分挖掘和提升现有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创新金融产品、简化审批流程、改善金融服务,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