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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办法
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快速发展”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8日

  一、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覆盖面问题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逐年大幅度增加奖补资金规模,从2008年2.5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238亿元,地方各级财政也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构建了“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部门投入整合、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据统计,2008-2012年,共建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35.9万个,其中道路项目66.24万个,占48.74%;小型水利项目33.98万个,占25%;垃圾处理项目6.25万个,占4.6%;环境治理项目10.46万个,占7.7%。今后,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的逐步实施,各级政府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量将继续增长,政策覆盖面将不断提高,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二、关于改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投资构成问题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坚持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村民生需求为导向,规范民主议事程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不与农民筹资筹劳挂钩,农民筹资筹劳坚持上限控制和自愿原则。为切实将好事办好,中央多次强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要坚决防止擅自提高农民筹资筹劳标准,或以自愿捐款、自愿以资代劳等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在加大投入及调整投入结构方面要求,一是提高政府财政奖补资金占整个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比重,既减轻农民筹资筹劳压力,调动农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又防止因奖补资金不足形成“半拉子”工程。二是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占整个财政奖补资金的比重,降低县乡财政配套投入比例,既防止出现虚假配套,调动县乡政府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又防止向农民转嫁负担或形成新的村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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