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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投资京剧力度”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8日

  京剧艺术是中华民族艺术的瑰宝,它兼容并蓄、广征博采,有着辉煌的历史,蕴含着民族文化的精髓。京剧艺术和世界上许多传统民族民间文化一样,在当代也面临新的挑战。演出市场萎缩,观众老龄化,京剧领军人才和后备力量不足,能体现时代风貌和审美特征的剧目为数不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保护和扶持京剧艺术的要求,自2007年起,文化部组织实施了《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至2013年已累计安排7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京剧院团剧目生产、人才培养、对外文化交流、京剧进校园等。

  《规划》实施7年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创作了一批优秀剧目。11个重点京剧院团共创作新剧目近百台,整理改编传统剧目近300台,新创剧目包括《成败萧何》、《郑和下西洋》、《下鲁城》、《白洁圣妃》、《护国将军》、《飘逸的红纱巾》、《铁道游击队》、《建安轶事》、《香莲案》等。二是培养了一批优秀人才。文化部举办了2期京剧表演培训班,1期京剧导演培训班和周信芳艺术流派研习班。支持全国重点京剧院团实施了多样的京剧人才培养计划,举办培训班近300期,建立起一支老、中、青各放异彩、薪火相传的艺术人才梯队。三是开展公益性演出和基层演出。11个重点京剧院团共演出近2万场,其中进校园演出1500余场,培养了一批青年京剧观众。四是举办了一系列有影响的京剧展演活动。中国京剧艺术节、庆祝改革开放30年优秀剧目展演、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优秀折子戏展演、全国京剧优秀剧目展演、全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折子戏展演等艺术活动,对保护和弘扬京剧艺术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五是积极走出国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规划》实施以来,11个重点京剧院团赴美国、日本、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演出1000余场,扩大了京剧艺术的国际影响。

  京剧艺术的振兴和繁荣,离不开政府的重视和资金投入,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京剧保护和扶持工作,努力增加财政投入,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京剧艺术更好更快繁荣发展,使我们的国粹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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