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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部优化教育经费分配,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01日

  一、关于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增加高职高专院校生均教育经费问题

  生均拨款是财政部门核定教育经费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与“基数+增长”或“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预算核定方法一样,都是用来计算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的。这些核算方法本身并没有孰优孰劣之分。在财力规模一定的情况下,选择哪种预算核定方法都是可行的。目前,部分地方对高职高专院校采用了生均拨款核定的方式;而有的地方还是延续原有的“基数+增长”的预算核定方式。但总的看,无论采取哪种预算核定方式,各级财政对高职高专院校的投入都逐年加大。据统计,2009年,地方高职高专院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达到5411元,比2008年人均增加351元,增长7%2010年又比2009年增加869元,增长16%。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将达到4%。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总盘子增长了,届时,高职高专院校的财政性投入也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代表们所关心的高职高专财政投入问题将会得到更好的落实。

  二、关于加大农村小学和学前教育的投入,建设小规模学校以便小学生就近入学等问题

  (一)关于加大对农村小学的投入及建设小规模学校问题。

  从统计数据看,各级财政对农村小学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2010年,全国农村小学21.09万所,比2009年减少2.33万所;在校生数由5656万人减少到5350万人,减少306万人。但各级财政对农村小学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却由2643亿元增加到3042亿元,增加399亿元,增长15%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适度的集中办学,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学效益,优化了教师队伍,提升了教育质量。但在布局调整过程中,确实也存在过急过快的个别情况,导致学生上学路径变远,必须乘坐交通工具上学或在校寄宿。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是政府的法定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区域内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学校数量与学龄人口数量相匹配,合理确定教学点、村小、中心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布局,满足学生就近入学的需要。中央财政对布局在农村的小规模小学校给予了倾斜支持,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较好地满足了农村中小学校的教学和运转之需。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农村小学布局,确保学生就近入学。

  (二)关于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问题。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对发展学前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2011年,财政部、教育部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文件,明确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具体措施,中央财政计划投入500亿元,重点支持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主要包括:一是支持中西部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对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和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予以补助;招聘巡回支教志愿者,对偏远地区适龄儿童和家长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巡回指导,中央财政对巡回支教志愿者和巡回支教点予以补助。二是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对各地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给予奖补;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三是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幼儿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四是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由地方结合实际先行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工作情况给予奖补。今后,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中央财政还将不断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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