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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出台促消费接续政策”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01日

  扩大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为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扩大国内消费,2007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一系列鼓励消费、扩大内需的财政支持政策,运用财政政策杠杆撬动国内消费。政策实施以来,共拨付补贴资金1284亿元,带动销售家电及汽车、摩托车产品37145万件,直接拉动消费近1.4万亿,充分发挥了改善民生、带动消费、拉动生产的政策效果。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政策实施期限,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以及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已按期终止;家电下乡政策先期试点的山东、河南、四川、青岛等31市已到期结束,其它省份家电下乡政策以及摩托车下乡政策也将于20131月底到期终止。

  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促进家电等节能产品消费的政策措施,决定安排财政补贴265亿元,启动推广高效节能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5类家电产品,政策从201261日起执行;安排22亿元支持推广节能灯和LED等;安排60亿元支持推广1.6升及以下排量节能汽车;安排16亿元支持推广高效电机。扩大节能产品消费既能稳定增长、扩大内需,又能促进调整结构、节能减排。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好促进家电等节能产品消费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将继续通过安排商贸流通服务业资金,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农产品流通、农村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家政服务等商贸流通服务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改善流通和消费环境,为扩大消费创造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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