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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良种补贴政策”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5日

  一、关于增加良种补贴种类扩大补贴区域问题

  为引导和鼓励农民在生产中使用农作物优良品种,中央财政于2002年起先后设立了大豆、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油菜、马铃薯原种、青稞和花生等品种的农作物良种补贴,按照各品种良种的实际种植面积和一定补贴标准对农民和农场职工购买、繁育和使用农作物良种给予补助。良种补贴政策实施以来,覆盖的品种和范围不断扩大,资金规模大幅度增加,对促进全国粮棉油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一项重大的强农惠农政策。

  近年来,中央财政连续加大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的支持力度,大幅度增加补贴资金,扩大良种补贴范围,2009年起实行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全覆盖,大豆实行东北地区全覆盖,油菜实行长江中下游流域全覆盖,当年共安排拨付资金198.54亿元,比上年增长60.9%2010年又新增安排了花生和青稞良种补贴4.35亿元。下一步,财政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良种补贴政策,让更多农民享受到国家强农惠农政策。

  二、关于良种补贴发放方式问题

  为适应形势变化,确保良种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国家对良种补贴资金的补贴方式作了相应调整。对于水稻、玉米和油菜等以杂交种为主的品种,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采取现金补贴的方式(可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农民,有利于简化补贴发放程序,减少中间环节,保证资金安全;对于小麦、大豆和棉花等以常规种为主的品种,由于全国各地农作物种植特点和农民使用良种习惯的差异较大,农民可以使用自留种,不利于优良品种的推广,良种补贴方式在全国不宜搞“一刀切”。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农作物品种特点,科学确定良种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可以采取差价够种补贴,也可以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目前,我们对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440号)已印发执行。今后,中央财政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良种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快农作物优良品种的推广,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改善农产品品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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