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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中小型水库渠系配套整治”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5日

  

  一、关于加大农田水利设施补贴力度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大了资金投入规模。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由2005年的3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45亿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资金由1998年的5.53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62亿元,在投入结构上实现大江大河治理为主转为大江大河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并重。二是提高了中西部补助标准。如中西部地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由原来按项目投资额补助50%、67%提高到60%、80%。三是创新了投入机制。2008年启动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对村民开展村内水渠、堰塘、桥涵等小型水利设施及其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给予奖补,2009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奖补资金185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水利建设和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继续加大投资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并逐渐探索完善工程管护机制。 

  二、关于在各级财政建立水利建设基金 

  1997年,国务院已经建立了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建设基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主要来源:一是从中央有关部门收取的政府性基金中提取3%,二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可用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资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主要来源:一是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中提取3%,二是从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费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三是经财政部批准向受益企业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因此,随着相关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水利建设基金也将不断增加。 

  三、关于整合涉及水库水利的项目 

  近年来,针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中央部门间的衔接,将标准农田建设与防洪抗旱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有机结合;二是积极协调和整合省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实行集中投入;三是推进县级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以规划为平台整合资金,推进以小型水库、末级渠系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今后,我们将积极推进项目和资金的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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