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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中央财政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02日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对我国经济增长、财源建设、技术创新、扩大就业等贡献日益突出。多年来,中央财政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积极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在财政资金、税收优惠、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力,营造公平和宽松的外部发展环境。 

  一、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多方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自1999年以来,中央财政先后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等,围绕以下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支持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技术服务业等高新技术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和技术创新;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围绕中小企业开展创新资源共享、专业技术及技术转移等服务。 

  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协作配套、扩大就业等。围绕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支持重点行业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专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围绕扩大就业,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支持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公用工程、公共服务条件的技术改造和建设等。 

  三是支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培育产业集群。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地域和资源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完善服务功能,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集约经营,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 

  四是帮助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从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 

  二、逐步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创新和改进财政资金支持方式 

  我国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如果仅通过点对点的支持方式,财政资金根本无法满足所有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为提高财政政策惠及面,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受益,财政部一直在努力改进和创新支持方式,提高政策效果,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让更多中小企业受益。 

  一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预算安排。近年来,中央财政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实现了逐年较快增长,其中“十一五”期间年均递增37.2%,累计安排561.8亿元。与此同时,地方财政部门也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近年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每年约250亿元。 

  二是积极改进和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投入,扩大受益面。 

  在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中央财政通过安排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补助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服务、信用服务、创业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支持地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与此同时,还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鼓励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创新资源共享、专业技术及技术转移等服务;支持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等技术改造;支持生产性服务企业、物流企业提升为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等,积极改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环境。 

  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方面。中央财政自2006年起实施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鼓励政策,引导担保机构围绕中小企业开展贷款担保业务,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支持信用担保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担保机构;自2007年起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 

  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政策,逐步由直接支持单个项目,拓展到间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改善中小企业外部发展环境,扩大财政资金辐射面,收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创新支持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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