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力度”
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2日
受自然地理和气候影响,我国西部干旱区农业高度依赖灌溉,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快西部干旱区农田水利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近年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总体情况
2005年,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以“民办公助”方式支持各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支持小型水源、渠道、机电泵站等工程设施的修复、新建、续建与改造。
2005—2008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49亿元,拉动地方财政投入和农民投资投劳97亿元,建设了6000多个项目,累计新增、恢复有效灌溉面积1300万亩,改善有效灌溉面积3000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40亿公斤,新增节水能力40亿立方米,较好地解决了部分地区小型灌排工程“卡脖子”问题,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规模增加到45亿元,比2008年增长50%,地方小型农田水利投入也有了较快增长。
二、中央财政支持西部地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中央财政加大了对西部地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2005—2009年,累计安排西部地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33.1亿元,占全国的36.5%。
同时,考虑到西部地区财力不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弱的现状,中央财政先后两次提高对西部地区补助比例,中央财政补助比例由最初的15%,提高至目前的50%,有效减轻了地方政府的配套压力,充分调动了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三、关于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高效节水建设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2号)中提出的“加大对高效节水农业的投入,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步伐,重点推广节水技术”的要求,考虑到发展高效节水建设对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性,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181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3%,其中,专项安排5000万元支持高效节水建设。同时,还将加大对新疆节水灌溉贷款贴息支持力度。今后,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内的西部干旱区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