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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血吸虫病流行区以机代牛和沼气池建设

投入力度”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2日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精神,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中央财政于2004年设立农机购置补贴,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购买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调动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积极性,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具有保增长和促消费的双重作用,对于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拉动农机工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都有重要意义。

  2009年中央财政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继续大幅度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资金130亿元,比2008年增长225%;将补贴机具的种类由2008年的9大类18个小类50个品目,扩大到12大类38个小类128个品目,各地自行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由5种扩大到10种;在总体上维持30%的补贴比例和单机补贴限额5万元标准不变情况下,对特殊地区和特殊环节适当提高补贴比例和补贴限额,2006年在南方实施“以机代牛”时将南方血吸虫重疫区县的补贴比例提高到50%2009年又将四川汶川地震重灾区县补贴比例提高到50%;将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补贴限额提高到12万元;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正在抓紧对《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将于近期印发执行。

  今后,中央财政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等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为主要任务,突出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机具的推广应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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