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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2日

    

  一、关于将各种补贴资金统一合并问题

  目前国家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都有其特定的政策目标,就现行政策看,财政支农政策框架包括: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品补贴、农业技术推广、农民培训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农产品产量为主要目标的生产扶持政策体系;以种粮农民直补、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为主要内容,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为主要目标的收入性支持政策体系;以最低收购价、储备收购等为主要内容,以稳定农产品价格为主要目标的市场调控政策体系;以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控等防灾减灾补助、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要内容,以降低灾害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影响为主要目标的风险防范保障体系;以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伏季休渔等政策为主要内容,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的资源和生态保护政策体系等。由于这些政策目标不同,补贴补助方式都不尽相同,比如农机购置补贴只有在农民购置农机后才能核定,棉花良种补贴也只能在种植之后核定面积才能落实补贴。因此,能否将惠农政策“捆绑”合并,主要看政策的内容和政策目标是否一致。

  二、关于支农资金整合问题

  中央财政对支农资金整合问题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力度,探索建立支农资金整合的长效机制。2006年中央财政开展了以县为主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2007年进一步扩大了县级支农资金整合的规模和范围,全国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由2006年的162个扩大到400多个,并在坚持以县为主进行支农资金整合的同时,选择若干省进行省级整合试点,探索省级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的有效途径;推动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清理归并工作,将若干专项进行整合并改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2008年中央财政制定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建立了支农资金整合奖补制度,将过去由中央财政安排引导性资金支持和推动县级支农资金整合的做法,改为各地先自主整合,中央财政考评后给予奖励,以推动形成县级支农资金整合的内在需求和自有动力,从机制和制度上进一步深化整合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中央、省和县三个不同级次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格局。今后,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稳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三、关于调整种粮补贴政策问题

  中央财政于2004年、2006年分别实施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粮食直补政策是把原来补贴在粮食流通环节的一部分粮食风险基金拿出来直补种粮农民(粮食风险基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筹资建立);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是中央财政新增资金适当弥补柴油、化肥等农资涨价对农民种粮增支的影响。为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粮食生产的促进作用,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一直坚持鼓励多产粮、多调粮的原则,要求地方原则上按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具体补贴方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按照粮食商品量发放种粮补贴,将补贴与种粮直接挂钩,有利于鼓励多产粮食,但很难操作。一是顺应粮食产销形势的变化,2004年起我国全面放开了粮食购销。在多渠道流通情况下,统计、核实粮食的商品量非常困难;二是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特点,农户经营规模普遍偏小,农民种植粮食的很大部分用于自己消费的口粮,这部分粮食虽然不属于商品粮,但对国家的粮食安全同样也做出了重要贡献,理应得到支农惠农政策的相关补贴

  今后,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有关政策,继续支持做好“三农”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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