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建议提案>2008年“两会”建议提案答复摘要>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摘要

关于“加强文化遗产学科建设”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3日

 

  中央财政长期以来十分重视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建设和研究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加大投入力度:一是通过“211工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等专项资金,对文化遗产学科建设给予重点支持;二是通过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渠道,按照“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遴选项目予以支持,文化遗产保护科研通过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得到了大力的支持;三是对于专门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科研工作的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原文物研究所),中央财政每年通过国家文物局部门预算安排其正常运转经费;四是自2006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了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稳定支持包括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在内的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开展符合公益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五是2006年中央财政还设立了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切实改善包括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在内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基础条件,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六是除上述资金渠道外,中央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补助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等院所解决离退休人员经费问题,以及开展研究生培养等工作。

  综上,您提出的设立文化遗产学科建设专项资金、文化遗产保护科研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等建议,已经通过现有渠道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不宜设立新的专项资金。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