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灾区农产品市场灾后恢复重建给予财政补助”
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3日
2008年1月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为支持灾区恢复重建,中央财政紧急向受灾省份拨付了10亿元救灾综合性财力补助资金,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用于灾区抗灾抢险、物资供应及恢复生产生活条件等各项救灾支出。受灾地区农产品市场重建所需资金可按程序报地方有关部门统筹考虑。
此外,中央财政一直非常重视商业流通、特别是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已通过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多种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市场。随着中央财政财力不断增强,今后还将继续加大这方面的投入。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二○○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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