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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高等学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

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3日

   

  一、关于逐步提高高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和加快研究高校生均标准培养成本核定办法的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各类高质量人才、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一流社会服务的重任,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自1999年扩招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用短短几年的时间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发展阶段的突破。由于高等教育规模的急剧扩大和国家财政能力的制约,高等教育的投入增长滞后于规模发展的速度。加大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力度,构建科学、民主、法治、高效的高等教育公共财政支持体系,是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财政部、教育部高度重视高等教育投入问题,正在研究制定高等教育财务管理的一揽子改革方案。提高高校生均拨款定额标准,增强高校的财务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就是该方案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根据财政部部党组关于创新财政投入体制和机制,强化政策导向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紧密围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工作重点,我们考虑:按照加大投入、总体设计、科学分类、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提高高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并使高校预算拨款充分体现办学基本运行成本差异和国家宏观政策导向,逐步建立高等教育财政投入的新机制,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代表提出的“建议财政、教育等主管部门及各高校密切配合,加快对高校生均拨款培养成本核定办法的研究,争取尽早出台较为科学、完善的政策,为拨款及学费标准的制定提供合理的依据”也是改革方案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部已会同教育部财务司在教育部76所直属高校范围内开展了生均标准定额测算工作,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我们将加快进度,在形成初步方案的基础上,征求相关部门和学校建议,为下一步落实提高高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提供政策依据。

  二、关于改革现行高校拨款模式和调整投入结构和重点的建议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拨款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基数加增长”和“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拨款模式。上述两种模式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高校定位模糊,导致相应的财政支持政策缺乏针对性。二是拨款机制导向单一,助长高校规模扩张欲望,不利于办学质量的提高。三是综合定额中缺乏有效分类和合理差异,无法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办学成本。四是缺少管理绩效激励因素,无法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五是专项经费缺乏长期、稳定的财政投入政策。

  针对上述问题,经过多次研究与探讨,目前已初步形成进一步完善中央直属高校财政拨款体制的改革思路: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构建内容更加齐全、导向更加明确、结构更加合理、核定更加科学的高等教育拨款体系。高校具有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的三大社会职能。完善高等教育拨款制度,从内容上讲,应设立与三大社会职能相对应的教学、科研和贡献补偿经费,并根据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核定办法,使经费的核定、管理更加科学,同时方便财政支出绩效的考核。从导向上看,教育拨款应充分体现专业间办学成本差异和国家宏观政策导向,从而解决低成本专业无序扩张和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脱节等问题。

  代表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对提高高等学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为我们即将实施的中央直属高校生均拨款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参考,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和采纳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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