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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财政预算单位推广
使用民族品牌公务卡”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18日

  一、推广应用民族品牌公务卡十分必要

  推广应用公务卡是建设阳光财政的内在要求。您在提案中谈到在财政预算单位推广应用公务卡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对此深表赞同。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用于日常公务消费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作为非现金支付的结算工具,具有减少现金流量、提高支付透明度、便于监控管理等特点,不仅有利于方便持卡人,而且可以成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在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也利于减少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此外还能够推动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并提升国家形象,因此在财政预算单位应用推广公务卡工作,得到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高度重视。

  我国推广应用公务卡应当强调采用民族品牌银行卡。公务卡具有信用卡的共同属性,但又与一般的信用卡不同。因为公务卡在公务消费支付、缴纳税费等有关经济活动中,包含了大量的公务员个人信息、公务活动信息以及有关的交易数据和明细信息,这些可能涉及国家经济和商业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倘若被国外机构所掌握,将对国家财政金融安全带来巨大隐患。与此同时,从银行业发展经验看,公务卡一方面能够为发卡银行带来丰厚利润,另一方面也使发卡机构能够掌握持卡人的消费倾向和有关活动规律,因此近年来一些跨国银行机构日益加强了对公务卡业务的渗透。对此,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保持了高度警惕,一直坚持公务卡必须采用民族品牌银行卡。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采用民族品牌银行卡问题已在公务卡制度中得到明确。2007年7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公布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并明确规定“公务卡应当使用银联标准信用卡”;同时,中国银联按此规定设置了公务卡专用的BIN号码段,要求公务卡不仅要使用银联标准卡,而且要使用专门的号码段。同月,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在中央纪委、中科院和九三学社率先启动,目前试点范围正在进一步扩大。

  在指导地方推行公务卡管理工作中,财政部对使用民族品牌公务卡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在2007年5月召开的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一致强调:“公务卡应当使用银联标准信用卡”。目前该意见已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财办库[2007]66号)中向各省财政部门和各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印发。这些政策要求、制度规定和有关措施,对保护民族品牌公务卡,尤其是银联标准信用卡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财政部推行的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和地方财政部门新推行的公务卡试点工作中,公务卡一律采用了银联标准信用卡。

  二、推广应用民族品牌公务卡需要落实有关配套措施

  首先,有必要对受理公务卡的单位给予政策优惠。您在提案中建议,对接受公务卡的定点单位自行购置银行卡受理机具的,允许其采用加速折旧方式;对租赁银行卡受理机具的,允许其租赁费可一次性计入成本,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关于采用加速折旧方式问题,从现行会计制度看,企业自购和租赁银行卡受理机具的会计处理已经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中作了规定,企业可以在会计处理上合理选择折旧方式,可以采取加速折旧方式;从税收制度看,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由于技术进步原因的,可以采取加速折旧并在税前扣除的办法,具体范围和方式我们将在制定实施条例时明确。关于租赁费一次性计入成本问题,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租赁费的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式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因此该问题在税收政策上也已得到解决。

  其次,有必要对发行民族品牌公务卡的机构给予鼓励和支持。在设计公务卡制度过程中,财政部规定“公务卡的发卡银行是指财政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5号)和《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财库[2006]96号)等制度规定,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只能是国有银行和国有控股银行。这从制度上保证了发行民族品牌公务卡的只能是国内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不能成为公务卡的发卡行。对于其他方式的支持政策,例如VISA和万事达国外金融机构采取的发放补贴、发卡返利等促进银行卡发行的方式,我们认为政府对国内金融机构不宜采用。当前我国银行卡产业正处于发展过程当中,国内金融机构应当抓住并切实用好公务卡推广机遇,充分利用处在支付结算工作第一线,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有利条件,及时了解公务人员对银行卡服务的需求,积极进行制度和技术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公务卡产品的开发,通过相互间的规范竞争和提升软、硬件层次,积极推动民族品牌公务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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