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建议提案>财政部2007年“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答复摘要专题栏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摘要

关于“期望国家对社会需求殷切、工作条件相对艰苦的专业
予以重点支持”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18日

  一、关于由国家设立相应的奖学基金,鼓励优秀生源报考艰苦行业,并且能在毕业后选择到基层单位安心工作等问题。

  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一)完善国家奖学金制度。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总数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二)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四)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同时,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左右,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5亿元,地方财政投入约59亿元左右。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在此基础上翻一番,达到308亿元左右。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将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学生将获得资助。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在制度设计上着眼于系统性和长期性,更加注重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分配,要考虑不同类别学校和不同专业的特点,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倾斜,这将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优秀生源报考和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促进高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促进我国人才资源的合理分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有关精神,2006年9月,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了《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06]133号)。自2006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同时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办法规定的原则,制定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

  二、关于大学生本科学习期间实习经费问题

  国家高度重视组织高校学生参加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工作。《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7]88号)明确提出:“改进和加强学生实习工作,是学校和有关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共同责任”。“高等学校要在核定的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实习开支”,“接受实习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实习经费开支办法……经济条件较好的企业、事业单位,在自愿的原则下,可以从本单位的利润留成、税后留利中拿出部分经费支持高等学校学生的实习。师生结合实习,完成工作和生产任务,接受实习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量大小适当减免实习收费,或给予学校一定报酬”。目前,中央财政对高等学校生均定额拨款文科为6400元/年,理科6600元/年,考虑到农、林、水、地、矿、油、核等艰苦专业学生培养成本较高,中央财政对艰苦专业的生均拨款标准调整为8300元/年,以鼓励有关高校和学科专业培养更多的国家需要的专业人才。

  三、关于对国土资源、国家安全直接相关的学科和专业,设立专项扶植基金的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艰苦专业紧缺人才的培养。近年来,中央财政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对艰苦专业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一是在安排对高等学校生均定额拨款中将艰苦专业的生均拨款标准调整为8300元/年,高于文科6400元/年,理科6600元/年的标准;二是中央财政设立的“985工程”、“211工程”、特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中,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需要,对于国家优先发展行业、艰苦行业以及紧缺行业领域的重点专业,如信息安全、地质、煤矿、石油天然气、核技术、水利工程等,都给予了重点倾斜。今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对国土资源、国家安全直接相关的学科和专业给予倾斜。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