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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19日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义务教育特别是西部地区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财政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1995年-2000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安排“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专项资金11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9亿元;“十五”期间,中央继续安排“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专项资金50亿元;2001年-2002年,中央财政安排30亿元,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从2003年开始,中央财政又投入60亿元实施第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2004年-2007年,国家投入100亿元,实施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帮助西部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共953个县建设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解决学生“进得来”的问题。这些工程和项目的实施,为各地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提供了有力支持。2007年,国家决定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央财政计划在2007年-2010年投入100亿元,改造农村初中7000多所,重点解决农村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服务用房短缺的问题。

  为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2006年开始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把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中央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测算出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共同承担。2006年,中央财政共投入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33.58亿元,加上地方财政投入的资金,共计105.26亿元。以后年度各级财政都要安排此项资金。至此,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日常维修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下一步,地方财政要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各种专项资金,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不断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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