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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农村公共产品投资,带动社会主义
新农村”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07年02月28日

  近年来,国家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地方各级财政也加大了投入力度。今后,国家财政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遵循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继续增加对“三农”的投入,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同时,正确处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着力提高各级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及公益性事业的保障能力。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支持搞好村庄建设规划工作和改善村庄公共环境。要遵循经济发展客观规律,从各地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积极安排资金支持搞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村庄整治试点,重点支持解决村内道路、给排水设施、人畜混居等突出问题。二是引导和支持农民美化乡村环境。通过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三是重点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扩大“六小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乡村道路特别是村级道路建设,着力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大力支持发展农村清洁能源。

  在农村社会事业方面。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以及“两年实现、三年巩固”的目标要求,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此项改革2006年开始分年度、分地区实施。二是支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国家将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目前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缺编严重的地区设立教师特设岗位,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在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募合格教师,到西部农村中小学任教,探索建立补充农村教师队伍的新机制。三是支持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建立支持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长效机制。重点支持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建成示范性院校。中央和地方财政将研究制定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有关办法。继续实施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把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增加投入,支持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四是支持做好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切实做好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五是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地方病和传染病防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以及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质量。地方各级财政也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六是支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中央财政和省一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困难地区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继续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送书下乡”、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农村体育健身工程等重点项目,促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建设,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七是加大农村科技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启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以科技为支撑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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